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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希军代表建议红利“减税”:给“蓝筹投资”饯行?

2012年03月06日 02: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刘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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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天士力集团董事长闫希军日前就关于通过免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建议。闫希军建议,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股息“减税”的期待

闫希军代表认为,免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更能体现税负公平。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居民企业法人,但对于这两类股东,我国现行的税法有不同的课税标准。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的股息、红利不缴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税率为20%,虽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但与居民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的标准仍有差距。

议案牵动着资本市场各类参与者的敏感神经。有市场人士表示,若“减免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议案未来获得实施,则对散户投资者来说是一大实质性利好,也是对监管层近来倡导蓝筹、强调价值投资的“治市方略”的有力支撑。

北京一家券商资管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应该说,这么做是还利于民,起码会增强A股的吸引力。联系到目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蓝筹股投资价值”以及监管层密集的“治市”措施,如果管理层通力合作,能够出台一个A股“减税政策”,则将大大有利于资本市场结构的完善,A股市场也将日益走向成熟。

对于相关议案,一位熟悉财税政策制订的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是否取消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是财政部税政司的工作范围,依据今年的工作计划,目前财政部对于收税范围不会有大的变动。

管理层“强市”举措?

一家券商投资经理表示,目前A股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暂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该项税收收入的“总盘子”比较有限,继续征收的意义不大,业界希望管理层能有切实的“强市”举措。而且,近来证监会积极鼓励投资者投资蓝筹股,但市场上蓝筹股的累计涨幅相对股指而言比较有限。如果相关税收能够减免,则将对投资者投资蓝筹股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

知名证券市场律师严义明也表示,如果该建议能够被政府采纳,这将是一个利好,理论上适度地让股市涨上去,形成财富效应,有利于促进内需,至于是否实施,这是相关政府部门“一声令下”的事情,难度并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股息、红利所得按20%计征个人所得税”以及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华人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资深市场评论人士秦洪对记者表示,这个议案非常好,也具有可操作性。如果能够实施,的确可以提升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率,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涌入到分红稳定的蓝筹股。这样既有利于监管层正在营造的“投资蓝筹股”的氛围,也有利于管理层营造“减税”的宏观氛围。

[责任编辑:yangm] 标签:股息 红利 个人所得税 蓝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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