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放权地方政府监管中小金融机构
企业家跑路现象频发,似乎正拷问着“温州模式”能否持续,是否合理。
近日,有全国“两会”的代表和委员表示,宏观经济收紧、缺乏稳定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是民间融资生存土壤肥沃的主因,他们建议,地方政府应建立监管机构,及时预防因资金链断裂造成金融大案的发生。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前温州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被刑拘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并不一定说明民间借贷本身有问题。“企业以好信用、高利息吸引融资,自然会有千军万马参与这场利滚利的游戏。”该人士表示,“可有些企业融资并非为了自己的主营业务,而是跨行业从事投机,这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风险。
以钢贸行业为例,因铁矿石资源短缺、物流成本高等因素,部分不甘忍受微利的钢贸商将钢材反复向银行抵押,获得贷款去投机,结果资不抵债跑路;更有部分钢贸公司开设养猪场,通过跨行业经营缓解资金压力。
“每个行业都有生命周期,当企业面临衰退期时,自然会寻求一些变化。”上海行动成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践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现有主营业务的差异化发展,进行产业升级等方式可以比较稳妥地将企业拉出亏损泥潭,但是跨行经营意味着风险太大,企业将会面临行业人才稀缺、核心竞争力迷失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表示,近年来,金融机构实行信贷紧缩政策,国有商业银行将资金主要投向国企和政府投资项目,导致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民间融资问题宜疏不宜堵。“老百姓的钱缺乏保值增值的渠道。”赵林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狭窄,在通胀压力下,存款利息实际为负,再加上楼市价格高企,股市低迷,自然就转向放贷了。
民间金融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经济遇冷的情况下,资金链频繁断裂,仍然给整体金融市场的稳定蒙上了阴影。
“要给地方政府应有的监督管理中小金融机构的权力。”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认为,“现在地方官员的选拔非常注重经济人才,他们完全有能力处理当地的金融问题。而目前的监管政策都是由‘上游’出台,中央监管的理念和模式很多参考了《巴塞尔协议》,这对小型金融机构如担保公司、典当行、小贷公司要求过高,他们本身贷款规模较小,所以需要体制、机制创新来解决这些问题。”
相关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财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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