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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修好法律法规“高速公路”国企才可以私有化

2012年03月08日 16:36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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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原国资委主任

李荣融:修好法律法规“高速公路”国企才可以私有化

我一贯认为,应该先把高速公路修好,这个高速公路就是法律法规,那个时候国有企业产权才可以私有化。

当年煤炭行业私有化,就搞得比较乱。任何一个国家私有化都要结合国情,走市场化的路要坚定不移,不能动摇,但是步子不能由别人定,不能人家跨两步我们就跨两步,在某些方面我们跨了三步,别人一步还没跨过。

结合中国的国情,你要抓紧法律法规的建设,就像建了马路,要有交通规则,要有交警,否则马路会很乱,有红绿灯也不管用。规则要制定好之后,再放开就不要紧。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大家都往前跑。

我多次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不能动摇,但是步子要慎重,中国13亿人,跟别的国家不一样。

(国有)企业产权企业产权改革一步步来,等到国家真正富了强了才可以。我们现在路子很清楚,国有企业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例慢慢下降。有的上市公司我们控股比例很高,达到70%,可以不要那么高,但要一步一步降。

我认为路没有建好就放开会乱,即使是私营的也乱。规则建好了,即使是外国企业来买也不怕,因为大家按同一游戏规则竞争。

[责任编辑:liuty] 标签:高速公路 李荣融 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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