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海洋局局长回应渤海溢油只罚20万:系法定上限

2012年03月14日 08:29
来源:北京晨报

0人参与0条评论

国家海洋局局长回应“渤海溢油只罚20万”

据新华社电 “去年渤海19-3油田溢油,为什么最高罚款只能20万元?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说,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国务院已将修订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已不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

《海洋环境保护法》于1982年出台,并在1999年进行修订。而目前“从陆源污染物排海量的加大,到湿地、红树林等典型生态系统的破坏,再到海上溢油等大面积污染突损事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问题新状况层出不穷”,有必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刘赐贵举例说,现行法律法规多以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调整对象,而规范和约束政府具体的决策和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非常有限;现行法律法规侧重于工业污染防治,在河流入海污染防治、生活污染、养殖污染等多方面规定较为薄弱,特别是海洋生态损害和补偿立法还存在着空白;现行法律法规目标定位较低,不能满足如渤海这种封闭型海湾治理的特殊需要等等。

[责任编辑:yangm] 标签:渤海 海洋环境保护法 污染防治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

  • 快速突破口语教程
  • 在家轻松做纳豆
  • 21天练就一手好字
  • 颈椎病发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