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证监会:加强对“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

2012年04月01日 20:11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申屠青南

0人参与0条评论

中国证监会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加强对路演和“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加强对发行人、承销商、询价对象的询价、定价和报价过程的监管,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人情报价”等行为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同时,加大对财务虚假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发行人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一并予以处罚。

此外,加强对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的监管。第三方评估机构违反评估业务流程,违规出具新股风险评估报告,或者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故意遗漏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要依照自律管理规则进行处罚,中国证监会视情节给予处理。

《意见》规定,加强对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意见》要求,证券交易所应进一步细化异常交易的认定标准,重点监管涉嫌操纵新股价格的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wenxd] 标签:证监会 监管 意见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