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证监会严打新股发行“三高”

2012年04月02日 13:29
来源:法制晚报

0人参与0条评论

本报讯(记者 高阳)证监会昨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启动。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从强化信息披露、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等入手,直指新股高定价问题。

关于对炒新行为的监管,征求意见稿列出了5项措施,并特别提到“加强对新股认购账户的管理”

征求意见稿称,证券公司应对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进行核查和管理,包括投资者的机构属性和业务特点等,加强对客户违规炒新、炒差、炒小行为的监控,必要时应采取限制措施。

此外,还应加大对新股交易特点的信息揭示。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的锁定期,不受此限。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持股期满三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但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须保存在专用账户,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等。

新股上市满一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10%转出;满两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20%转出;满三年后,可将剩余资金全部转出。非控股股东和非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满一年后可将资金转出。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新股 可将 意见 账户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