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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已原则通过

2012年05月11日 01:51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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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四起违法违规案件,其中李黎明案、吴建敏案均系首次在未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前即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查处的大案、要案数量已经超过所有成熟市场的总和。他透露,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将十几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自本周起,证监会将连续五周在每周四下午公布相关案件,其中每周公布的大案、要案预计超过2个。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最高法院关于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已经原则通过,但是还需要走一些程序。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努力通过稽查违法违规案件,保证每一位投资者都能平等地获得信息,自近期加大稽查案件的相关宣传报道后,相关举报明显增加,为稽查工作提供了许多重要的线索。今年以来,证监会接到的线索、立案的绝对数量和增量都是历年最高。“我们的态度是有案子就查,欢迎举报。”该负责人指出。

他透露,从稽查工作实务来看,整个稽查系统都属于满负荷运转的状态,而与美国证监会相关工作人员人数相比,目前我国证监会稽查人员人数只有美国的五分之一。“调查越来越困难,许多当事人不用自己的名义,也不以自己的旁系直系亲属的名义,甚至出现过追查七道资金流转的情况,而每追查一道资金需要15天的时间;一个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案件,通常有十几个异常账号分布在全国各地,一网下去不知道谁会被捞上来。”他说。

“在下一步《证券法》修订过程中,正在进行相关评估工作,就目前法律中规定不当、于法无据、存在空白之处汇总意见,希望在本次修改中体现更多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内容。关于证券相关民事赔偿程序、处罚款不上缴国库而是返还投资者等建议,立法上如果不突破则实务中很难实行。”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负责人也表示刑事处罚的相关证据比行政处罚高很多,也是打击内幕交易中面临的一大问题,毕竟稽查人员并无公安人员那样全面的调查手段。业界人士预期,随着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这一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内幕交易 案件 负责人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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