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查税门升级:被拘大佬增加 与赖昌星案同性质(2)
伍劲黄宇杰等或将被判刑
艺术圈大佬“人人自危”?
5月22日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艺术基金圈内人士再次向记者确认了黄宇杰被拘的事实,并称包括国内拍卖行在内与先前已经拘捕的二人有生意往来的重量级人物纷纷被海关约谈。
该人士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伍劲、黄宇杰与另一位金融机构艺术收藏负责人仍然在北京豆各庄的拘留所。根据熟悉刑事案件的律师分析,进这个拘留所的,十有八九会被判刑。二人都已经聘请律师。
据了解,北京市豆各庄看守所,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羁押的是市公安局直接查获的嫌疑人和被告人,也有下属区县分局移送过去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针对上述情况,《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拨通了北京豆各庄拘留所的电话,表示希望在可能的情况下会见三位人员,接电话的一位人士表示:“这里没有‘会见’,除了接到判决送到劳改农场以后,由那边负责安排会见。现在只能律师见。”在记者追问“对方目前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他们只能与家属联系。”他还透露,每位拘留人员可聘请两名辩护律师。
在上周一《东方早报·艺术评论》刊发的报道中,曾引述《刑法》第201条,对“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纳税款项”的相关法律界定。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认为,依据目前了解的情况,该案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依照《刑法》第153条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151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151条第四款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唐志坚律师认为,“此案与赖昌星案属于同一性质案件。”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罪,两罪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由于中国和加拿大在刑事犯罪方面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加拿大已废除死刑,根据加拿大法律,不能将罪犯引渡给可能判处其死刑的国家。因此,引渡赖昌星是在中国承诺对赖昌星不判处死刑后,赖昌星才得以顺利遣返。
该律师指出,“伍劲等二人合计逃税如按照估计1亿元计算,虽然与赖案的逃税金额相去很大,但涉案金额十分巨大,量刑可能很重。但是,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到法院一系列办案和审理过程中,一些不能查证的涉案金额,可能会逐笔除去,最后到法院判决认定的金额可能低于估算的涉案金额。
针对豆各庄看守所工作人员称“每个人可以有2名律师”的说法,唐志坚律师指出,“刑事案件一般可聘请1-2名律师,辩护这样重大复杂的案件收费可能在几十万元以上。
自5月9日伍劲等被传拘留,之后又传出邦文董事长黄宇杰5月17日被拘,直至记者截稿时,已分别有16天与7天,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这一时限的呢?唐志坚律师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
刑事拘留后3日内,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这一阶段为30天;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加上前述为37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即2个月零37天;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即3个月零37天;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即5个月零37天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即7个月零37天;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嫌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即8个半月零37天;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即13个半月零37天;法院审理案件期限最长2个月,即15个半月零37天。
根据上述分析,并结合伍劲等二人于9日被拘留,按照《刑法》规定,拘留满30天或释放或移交检察院,何伍是否被批准逮捕,最迟在拘留满37天时就可知晓,即6月14日前后。
至5月24日晚截稿时,伍劲、黄宇杰与另一金融机构艺术收藏负责人的手机仍为关机状态,而邦文的一位副总裁也谢绝了记者的采访申请。
中国艺术品交易圈或像曾梵志的《面具》系列,表面看起来西装革履,但却拥有一双在台下交易的大手,并用一张面具遮盖了从业者的真实面目。时至当下,这张遮盖已久的面具正在被一点点揭下,将艺术应有的真、善、美面目还诸艺术。
绑定的产业链条
有着巨大道德风险?
5月21日在得知《东方早报·艺术评论》关于艺术品查税的报道后,中央文明办慈善爱心大使、公益拍卖人王小建公开表示:“国税总局、银监会最近在严查艺术品信托、红酒信托,变相向房地产行业做资金输送问题。”他向《东方早报·艺术评论》透露:“上周带一个PE去见一位银行高管朋友时,听到他们顺口说,(这次事件)应该是追查金融违规(艺术基金给房地产输钱),其次是查税。”
艺术基金为房地产输送资金,这个管道是如何建立的?一位业内人士向《东方早报·艺术评论》道出了原委。
该人士称,五六年前某金融机构曾开设内地艺术基金产品,这次邦文接受调查与该金融机构的艺术品运作关联很大。该机构除了发行艺术基金,有很多艺术平台,京沪两地均有艺术馆、参股拍卖公司等,有的基金对外宣称迅速售罄实际上是其员工认购,而基金盘子里卖不出去的东西就流入旗下的艺术馆,过一段时间再从艺术馆拿出来到拍卖公司托高价格假拍出去,然后再拿“身价高”的作品作为抵押品向银行融资,融资来的钱进入地产行业继续牟利,而如果没有艺术基金或信托的输送,根据当前的紧缩政策,国家是不允许金融机构将资金直接借贷给地产业的。
该人士特别提到,一些操作艺术基金的集团(公司)本身就有房地产业务,以公司的收藏来组织一只基金是很容易的事情。2011年,某金融机构一位高管就对记者私下表示,他自己也购买了房地产信托,20%~30%的回报去年让他大赚。
前述人士进一步表示,某金融机构为艺术品架设这么多的平台本无必要,但是必须一环扣一环,以防任何一环的损失而对投资者无从交代。一旦拥有了金融机构这个终极平台,一条龙一手遮天就很容易操作,除非被人调查,否则隐秘的链条是很难揭开的。但是就目前情况看,这套游戏方法已经被相关部门了解并开始审查。
该人士向《东方早报·艺术评论》透露,五年前某金融机构着手设计艺术基金时,曾找来业界同仁咨询。当时他们尚无艺术基金团队,在与业界同仁沟通时提到:“我们并不熟悉艺术品市场,不会将所有资金放进艺术品市场,会用七八成资金打新股、二三成资金购买艺术品。”但该业界同仁表示,一个缺乏团队,仅由内部完成审计报表相关工作,且实际投进艺术领域资金量少,无法分出长短线购买艺术品的机构,合作起来风险较大,遂未达成合作意向。
据称,2009年该金融机构的某基金清盘时,正遭遇金融海啸席卷全球,按照当时拍场上的价格,该基金是亏损的。然而彼时,国家提出艺术品金融化的发展方向,该金融机构受到了来自高层的压力,第一步不能失败,于是在获利了结时将账面盈利做到了10%以上(实际为12.75%)。前述人士表示,如果以实际买卖中间的暗盘价差来算,该金融机构仍然不会亏钱,只是获利减少而已。2009年清盘时没有卖掉的作品,就放进了免税的艺术馆,后来再包装成其他的基金,基金标的放在拍卖公司炒一炒,炒高了再去融资。
据上海一家投资杂志于2011年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当年国内近30家艺术品基金公司已发行成立了超过70只艺术品基金,基金初始规模总计57.7亿元。”其中,北京邦文当代艺术投资有限公司基金规模4.6亿元,位列第三。
在外界印象中,邦文的品牌宣传力度向来走在各家艺术基金公司之首。但步入2012年,邦文除了在4月对外披露其与渤海银行、中融信托合作的一年期“中融——邦文传家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取得14.85%的总收益之外,对诸多采访都表示了谢绝,突然之间变得低调起来。一位资深艺术基金报道记者近期也感到采访邦文已不如先前通畅。
前述人士这样解读邦文公司态度的扭转:“2012年,很多艺术基金要陆续清盘退出了,但是从去年国内秋拍的行情看来,市场开始下滑,这势必对基金标的的退出造成障碍,如果先前买进的作品品相不太好、不很精,拍出去就有困难,因此今年基本没有艺术基金开始谈自己的情况。
据知情人士透露,包括出现在前述杂志统计名单内的以及这30家外的一些基金公司,面临盘子经营不下去的尴尬,于今年初开始寻找业内同行接盘并开出不少优惠条件,但是鉴于脱手方要求接手方无论标的好坏必须阖盘接过,导致彼此间的磋商很难进行下去。
对艺术基金行业深有研究的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的艺术市场中能中规中矩做艺术基金的公司少之又少。如果说艺术信托尚且需要经过信托、银行的层层风险评估,那么以有限合伙形式进行的艺术基金,则其中很容易产生“猫腻”,在藏家手里买卖画作不需要开发票,签订合同的细节也不可能透明并被监管,做基金的人心里很明白,只要心一狠走歪路实在太容易了。
面对国内艺术基金的乱象和风险,接受《东方早报·艺术评论》的这位海外业内人士深感无奈。“国外对艺术品投资的概念是非常反对的,因此在国外做艺术品基金的阻力是很大的。不懂艺术的人不会选择投资这个领域,而懂艺术的人,推崇的是收藏不是投资。以收藏为导向的国外艺术市场,艺术基金的份额可能只占据市场的2%多,资金的影响力有限;但以投资和投机为导向的国内艺术市场,几十亿元的资金就是大户,能够操控市价了。”
一位供职2011年中国艺术品基金排行榜前十位的某基金工作人员张平(化名)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我们公司的标的退场通常选择比较大型的拍卖行,根据不同拍卖行的擅长相应选择送拍,合作的拍卖行北京上海杭州的大型拍卖公司。
据了解,在目前国内艺术基金行业内,“邦文基金-传是拍卖”、“国投信托-保利拍卖”是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基金(信托)与拍卖行产业链模式。一方面,艺术基金圈内人士曾谈道:“打通基金和拍卖公司两个渠道的优势是,既能利用拍卖公司既有的艺术品收购渠道,为基金收购到高价值的艺术精品,又能规避拍卖公司高达15%的拍卖佣金。而在目前基金退出渠道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拍卖公司是无法选择的最佳渠道,‘通吃’可以最大限度降低退出费用,保证基金的盈利。”但另一方面,前述人士已反复指出一条龙产业链中存在的猫腻和风险。
张平也指出,“某信托在拍卖公司的小拍上吃货,选出其中的精品在大拍上想办法高价出手获利,但拍不出去的标的还是有艺术信托来消化,最终为这些买单的还是投资人。这样形成的一个艺术基金或信托与拍卖行绑定的产业链条,是存在道德风险的。
另外,根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的统计,2011年艺术品信托发行规模为550075.5万元,比2010年发行规模75750万元,增长626.17%。
5月22日,《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试图向邦文基金的一位副总裁就上述相关内容进行沟通,但对方获知采访意图后明确表示“谢绝一切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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