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证监会拟对《基金公司管理办法》六大方面内容修订

2012年06月20日 18:18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马婧妤 孙霖

0人参与0条评论

20日,证监会宣布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包括六项内容。

一是对《管理办法》中涉及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取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审核,以便利民间资本进入基金行业。

二是取消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和关联持股限制,鼓励主要股东为基金公司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同时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避免同业竞争。包括取消内资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49%的规定等。

三是延长主要股东持股锁定期,将主要股东的持股锁定期由1年延长为3年,同时取消股东出让股权未满3年不受理其设立基金公司或受让股权申请的限制。

四是丰富组织形式,明确设立专业子公司和业务外包的要求。允许基金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将部分业务进行服务外包,进一步增强行业活力,鼓励基金公司开展差异化、专业化市场竞争。

五是丰富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措施,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建立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系、监管综合评价体系,有效防范潜在风险。增加相应监管措施,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威慑力。

六是加强业务规范,引导公司合规稳健运行。

此外,此次修订还拓宽了境外股东范围,将境外股东应当具备的资产管理经验从主要管理公募基金的经验,拓展到具有管理养老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方面的经验,以更好地顺应未来我国基金公司专业化投资的需要,继续推动基金行业对外开放。

[责任编辑:zhangyuan] 标签:管理办法 基金行业 内容修订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