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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B股连续120天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退市

2012年06月28日 17:40
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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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财经讯 在6月28日下午深交所举行的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方案说明会上,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因有反馈意见提出,应考虑同时具有A、B股的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分别设定A股和B股的相关指标。

《方案》采纳了上述意见。经认真研究,《方案》规定:(1)本所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股票出现最近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2)对于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本所上市公司,如其股票交易量或股票收盘价同时触及A股和B股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责任编辑:liuyf] 标签:B股 退市标准 退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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