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正式出炉

2012年06月29日 05:37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胡学文 徐婧婧

0人参与0条评论

昨日,深沪交易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加上此前发布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市制度体系由此全面建立。

结合两市方案内容来看,就市场最为关注的具体退市指标,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反馈意见,对此前的退市指标进行了部分修改及新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退市指标。

第一,将净资产指标的退市年限由原定2年改为3年。从制度设计的平衡考虑,增加净资产指标暂停上市的环节,规定净资产连续3年为负者应终止上市。

第二,将营业收入指标的退市年限由原定4年改为3年。考虑到营业收入指标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改为对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上市公司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相应地,其退市期间由原定的4年改为3年。

第三,增加因追溯重述导致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第四,增加B股的股票交易量和股票收盘价指标。《方案》规定: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也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如其股票交易量或股票收盘价同时触及A股上市公司和B股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公司股票应终止上市。

恢复上市条件也是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方案》规定,已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应至少消除可能导致其退市风险警示的各种风险状态,以避免刚恢复上市很快又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标准。在恢复上市标准方面,增加不存在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及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退市指标情形。同时,在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内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方案》还对重新上市的具体条件予以明确规定。(下转A2版)

(答记者问和文件全文分别见A10、A11版)

[责任编辑:liliang] 标签:退市风险 退市标准 退市制度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