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靴子落地:ST股首当其冲 严打概念炒作
一切始于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的出台,对退市制度提出新的量化指标,接着沪交所、深交所接连出台2012年新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其中分别提到退市制度的变化,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退市靴子落地
此前,沪深两所主要依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设定退市规则,涉及股本、股权变化、虚假记载、连续亏损等,然而由于缺乏切实可操作性,规则的力量往往并未落地。
今年4月20日,深交所推出新修订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造性地在原有的11条退市条件上又新增两个规范运作方面和市场效率方面的退市条件: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在退市标准的多元化和市场化方面又迈进了一步。
此后,7月7日,沪深两所同日对外公布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将退市新政全面扩大,市场顿时风起云涌。
时代周报从相关规则中梳理出沪深两所新增五条指标,在与旧有条款比较后发现,新条款的“杀伤指数”飙升。
新增净资产连续三年为负、营收连续三年低于1000万元则被终止上市,或因追溯重述触及红线亦面临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而旧条款仅将连续亏损四年视为终止上市的充分条件。
不过,也有意见认为,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关键性指标属于“有紧有松”
净资产指标的退市年限由原定2年改为3年,而营收指标的退市年限由原定4年改为3年。
新增条款中对审计意见重视度提升,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三年被会计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亦将退市。
另外对分别发行A股或B股和同时发行A、B股的上市公司增加了市场交易指标,连续120个交易日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此一指标竟成为最先应验的规则。7月27日,新政推行后的首只退市股闽灿坤B就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跌破面值而惨遭退市命运。
上述四项硬指标的实施同时带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因前述四项而暂停上市的公司。
深市中小企业板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标准,但调整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的,其股票直接终止上市”,该项退市标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此外,退市新政对恢复上市的尺度趋紧,并非仅仅取决于某单项导致其暂停上市的指标的“达标”,而是一系列的“组合指标”均需过关。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新的退市标准具有多元化、市场化、定量化,以及与IPO标准对称化的特征,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严打概念炒作
引发退市新政的原因有多重,几乎与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的同时,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广东调研时发表过一番讲话,或许能从中看出选择退市新政出台时机的端倪。
“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证券市场上还存在各种不规范行为,其中炒新、炒小、炒差现象非常严重,不仅使股价结构不合理,而且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郭树清在作出上述严厉表示后不久就曝出退市新政,甚至在公开场合表示年内一定有股退市。
2010年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为58倍,2011年为47倍,新股上市后轮番上演“击鼓传花”式的炒作。
而小盘股价格亦出现畸形高涨,到去年底今年初,小盘股市盈率平均是大盘蓝筹股的2.8倍。
对股市发展更具侵害性的是炒作绩差股。在一些绩差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已经为负数、丧失基本价值的情况下,市场上炒作重组题材依然不断。
“每年有二三百万的新股民进入市场,同时也有数以百万计的投资者损失惨重,因而决定退出市场或不再交易。”郭树清曾表示。
有数据显示,A股市场自1998年4月实施ST制度以来,共实施过523次特别处理,而其中真正退市的公司仅有53家,占比一成。
与此同时,近4年以来,A股退市的案例竟然为零。
事实上,绝大多数ST股票通过资产重组、资产注入、卖壳等手段,成功保牌。甚至,连续三年亏损被实施暂停上市的股票,往往也能通过卖壳躲过一劫。
“大家对将要退市的ST股或者是绩差股,对它的重组充满了想象和期待,导致这些股票反复被虚假的充足预期甚至是虚假信息反复地操作。”长城证券研究总监向威达认为,“甚至有一些机构借虚假重组或者是借内幕交易来操纵股价,非法获利的情况也非常多。
或许是投资者天然的逐利本性影响了判断,又或者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监管层似乎也预见到制度乏力的尴尬,深交所在创业板推出退市制度时曾表示此举有利于培育整个市场的风险意识,遏制投机炒作行为形成以业绩为基础的投资理念,从根本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11年11月,郭树清上任证监会主席之后,当月28日,深交所即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其时,业内对于退市新政持欢迎态度,认为创业板市盈率过高,退市制度可以起到警示作用,遏制投资者对创业板新股的投机性炒作。
现实也的确如此。退市新政消息公布后第一个交易日,创业板指数暴跌超过5%,个股大面积跌停。
退市新政同时引发了投资者对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的抛售,中小板股票大幅回落,ST板块几乎全线跌停。
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也是此次退市新政的亮点之一。
ST股首当其冲
此番退市新政是在停发新股呼声不断的背景下问世,在新股快速扩容的同时,垃圾股俨然一副“死而不僵”的姿势彻底激怒了投资者。
被认为首当其冲的ST一族在退市新政推出之日股价纷纷跳水,不过短期来看,尚不足以逼退ST公司。
此次退市新政采用了温和过渡的方式,实行新老制度划断,尤其是将新增退市条件净资产指标、营收指标及审计意见类型指标延迟至2012年报表披露开始起计算,并不溯及以前年度数据。
如此则使目前已经满足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的部分ST股从今年起再接着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方能退市,最快也将到2014年才能出局。
“给了我们喘息之机。”一家准退市公司的董秘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主板退市制度不追溯以往这点对公司比较有利。公司最关注的是净资产,因为这一点是不能通过其他会计方式来改变的指标。
一旦真的沦为暂停上市股,想要申请恢复上市条件也严格许多。在不存在新规定的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情形之外还须满足六项要求。
其中最为严格的一条是明确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标准。
此举也被认为是打倒“不死神话”的杀手锏。自2007年新会计制度实行以来,一次性收入也可以算作盈利,有的企业通过政府补贴或者非经常性收入等措施使公司账面盈利,规避了退市标准。
一般被终止上市之前2年有退市风险警示期。沪深两市都通过设置退市风险警示标识*ST的方式进行相关公司的风险警示,沪市还同时推出风险警示板,将被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的股票安排在风险警示板中集中交易。
同时,沪市对于风险警示板内除退市整理股外的其他风险警示股还有换手率、涨跌幅的限制。现有的*ST和ST公司股票以及今后的退市整理公司、恢复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公司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的股票一并纳入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预计2013年正式投入运行。
当然,还有一条重新申请上市之路并未堵塞。
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的终止上市情形业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上市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不过,沪市规定公司不配合退市相关工作的,本所自其股票终止上市后3年内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的申请。
“退市新政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让市场优胜劣汰,绩优公司会受到市场的追捧,绩差公司将被投资者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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