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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发布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

2012年08月27日 21:44
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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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财经讯 8月27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试点期间,证券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证券出借交易实行定价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暂不接受约定申报,暂不对证券出借交易收取费用。

请各会员单位根据《实施办法(试行)》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试点期间,证券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证券出借交易实行定价交易。本所暂不接受约定申报,暂不对证券出借交易收取费用。

请各会员单位根据《实施办法(试行)》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全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全文

[责任编辑:liliang] 标签:出借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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