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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获准生证 新三板将有法可依

2012年10月13日 04:54
来源:天府早报 作者: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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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证监会11日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对中小企业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析人士认为,办法的颁布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新三板发展将有法可依。

非上市公众公司主要包括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公开募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这批非上市公众公司均存在着股权转让无法可依、行政监管缺位、信息披露缺失的问题。

华泰证券认为,《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股东人数超过200人,但不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将获得“准生证”。 (欣华)

[责任编辑:linyl] 标签:办法 准生证 股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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