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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年10月31日 04:35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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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三季度报告()2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7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其中:陈志武独立董事书面委托王为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9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3 本行董事长胡怀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董事、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于亚利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伟先生声明:保证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12年9月30日,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2、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本集团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3、根据当期年度化净利润除以报告期初与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计算。

4、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净额计算。

5、根据报告期末减值贷款余额除以拨备前贷款余额计算。

6、根据报告期末拨备余额除以减值贷款余额计算。

7、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

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

2.4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信息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12年1 月1日至9月30 日止期间的净利润和于2012年9月30 日的股东权益无差异。

2.5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截至2012年9月30日,本行股东数量总共为414,520户,其中A股371,130户,H股43,390户。根据本行备置于本行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本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表如下:

2.5.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

1.除有标明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的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亦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关联关系。

2. 根据本行备置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所载,截至2012年6月30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有)持有H股股份为13,886,417,698股。根据本行备置于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 截至2012年9月30日,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14,135,636,61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9.03%。汇丰银行被视为实益拥有H股的股份权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和第三分部的规定须予披露权益或淡仓的人士”。(下同)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2年9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下同)

4.根据本行备置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所载,截至2012年9月30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分别持有本行A股、H股股份1,877,513,451股和1,405,555,555股,占本行总股本的4.42%。根椐社保基金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截至2012年9月30日,社保基金还持有本行H股7,027,777,77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9.46%,现已全部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至2012年9月30日,社保基金共持有本行A+H股10,310,846,78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3.88%。(下同)

2.5.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2.5.3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和第三分部的规定须予披露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12年9月30日,就本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所知,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所备存的登记册所记录,主要股东及其它人士(不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拥有本行的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

-

注:

1.非透过股本衍生工具持有的好仓。

2.根据财政部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截至2012年9月30日,财政部持有本行H股股份4,553,999,999股,占本行总股本的6.13%;持有本行A股股份15,148,693,829股,占本行总股本的20.40%。

3.汇丰银行持有恒生银行有限公司62.14%的权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汇丰银行被视为拥有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 股的权益。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的2,674,232股H股之权益。该2,674,232股H股为Hang Seng Bank Trustee International Limited所直接持有的2,581,887股H股及Hang Seng Bank (Trustee) Limited所直接持有的92,345股H股的总和。

4.HSBC Asia Holdings BV全资持有汇丰银行,HSBC Asia Holdings BV为HSBC Asia Holdings (UK) Limited所全资持有,HSBC Asia Holdings (UK) Limited则为HSBC Holdings BV所全资持有,而HSBC Holdings BV为HSBC Finance (Netherlands) 所全资持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HSBC Asia Holdings BV全HSBC Asia Holdings (UK) Limited所HSBC Holdings BV及HSBC Finance (Netherlands)均各自被视为拥有汇丰银行持有的14,138,310,845股H股之权益。

5.HSBC Trustee (C.I.) Limited持有63,250股H股。HSBC Trustee (C.I.) Limited为HSBC Private Bank(C.I.)Limited所全资持有,HSBC Private Bank(C.I.)Limited则为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 (Suisse) SA所全资持有,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 (Suisse) SA则为HSBC Europe (Netherlands) BV所全资持有,而HSBC Bank plc持有 HSBC Europe (Netherlands) BV 94.90%的权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HSBC Private Bank(C.I.)Limited所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 (Suisse) SA所HSBC Europe (Netherlands) BV所HSBC Bank plc均各自被视为拥有HSBC Trustee (C.I.) Limited持有的63,250股H股之权益。

6.HSBC Holdings plc全资持有HSBC Finance (Netherlands)及HSBC Bank plc。根据注3、注4、注5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HSBC Holdings plc被视为拥有汇丰银行持有的14,138,310,845股H股之权益及HSBC Bank plc持有的9,075,250股H股之权益。

除上述披露外,于2012年9月30日,在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备存的登记册中,并无任何其他人士(不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或公司在本行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持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三分部须向本行及香港联交所作出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3重要事项

3.1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部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3.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行董事会于2012年3月15日通过了关于建议非公开发行新A股及新H股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12年5月9日召开之本行临时股东大会上获股东审议批准。经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截至2012年8月24日,本行已完成上述非公开发行新A股及新H股。该等发行完成后,本行已发行总股本增加至74,262,726,645股,其中A股39,250,864,015股,H股35,011,862,630股。有关详情,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12年8月25日和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12年8月24日和8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此次定向增发协议,参与认购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包括财政部、社保基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及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H股股票股东包括财政部、汇丰银行、社保基金、Best Investment、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等特定投资者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3.3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5月9日,本行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行2011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618.86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派发末期股利总额人民币61.89亿元。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30日,现金股利发放日为2012年6月18日。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报告期本行不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

3.5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金融企业和拟上市公司股权的相关情况

3.5.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元)

-

3.5.2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元)

-

3.5.3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述股份变动情况除本行处置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股权外,其余均为本行控股子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所致。

3.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了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惯例,并探讨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等事宜,包括审阅三季度报告。

3.7 本行员工数量、结构及薪酬政策

3.7.1 员工数量及结构

截至2012年9月末,境内行从业人员96,464人,比年初增加了9.02%。海外行当地员工1,728人,境内外共计98,192人。

境内行高级技术职称的员工617人,占比为0.64%;中级技术职称的员工16,856人,占比为17.47%;初级技术职称的员工18,556人,占比为19.24%。

境内行员工平均年龄33岁,其中30岁以下50,468人,占比为52.32%;30岁至40岁24,606人,占比为25.51%;40岁至50岁16,569人,占比为17.18%;50岁以上4,821人,占比为5200%。

境内行从业人员教育程度见下表:

-

3.7.2 薪酬与绩效管理

本行薪酬体系以职位为基础,以劳动力市场价格为目标,强调职位稳定性和激励有效性的平衡,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并推进稳健薪酬管理制度,发挥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作用。年初制定考核办法,按季度实施业绩评价与回顾,通过绩效管理的牵引作用,引导全行按计划达成整体绩效目标。

3.8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存在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3.9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12年7月,叶迪奇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本行副行长职务。

2012年8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聘任寿梅生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吕本献先生为本行公司业务总监。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核准。

2012年8月,朱鹤新先生因工作调整,辞任本行公司业务总监职务,辞任后,朱先生仍为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并继续担任本行北京管理部总裁、北京市分行行长职务。

§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 集团总体经营概况

2012 年前三季度,全球金融危机、欧债危机影响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增速趋势性放缓,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监管政策日趋严格。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本集团积极应对,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51,733.49亿元,比年初增长12.19%;客户存款余额达人民币36,403.01亿元,较年初增长10.88%;客户贷款余额(拨备前,如无特别说明,下同)达人民币28,685.50亿元,较年初增长11.98%。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45.13亿元,同比增长15.87%;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平均股东权益报酬率分别为1.22%和18.60%,较上年全年分别提高0.03个和下降1.92个百分点;受央行新一轮降息政策影响,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46%和2.60%,同比分别下降3个基点和持平。减值贷款率为0.87%;比年初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率达到2.28%,比年初提高0.0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51%和11.58%,符合监管要求。

4.2 集团主要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强主动负债管理、保持存贷款等传统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不断推进金融市场各类新兴业务的活跃交易,继续打造财富管理特色,深入实施国际化、综合化战略,提升集团多元化、综合化战一体化经营水平,进一步突显本集团的经营特色。

金融市场各类业务量快速增长

2012年前三季度,面对国内外不振的经济市场,本集团积极应对挑战,金融市场各类交易继续保持活跃。

一是银行间市场业务交易保持活跃,银行间市场累计开展人民币交易同比增长20.95%,外汇交易量综合排名保持同业第二;二是贵金属业务取得积极进展,成立贵金属业务中心。代客黄金T+D开户数较年初净增16.66万户,增幅244.41%,累计代客交易量达426.54亿元,同比增幅84.46%。自营黄金累计交易量141.62吨,并正式获批黄金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项额度;三是国际业务取得高速发展,报告期内国际结算量同比增长26.88%,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长7.87%,行业占比较上年全年提升0.17个百分点;国际保理业务量同比增长3.93倍,其中,FCI国际双保理业务量同比增长4.60倍,市场占比较上年全年提高11个百分点,同业排名第2;进口保理量同比增长5.99倍,同业排名中国地区第1、全球第3;四是托管规模稳步提升,期末达人民币13,129.05亿元,较年初增长56.35%。

信贷结构持续优化

在外部市场环境深刻变化、内部经营管理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本集团持续优化信贷结构,深入对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走势。

继续完善对公行业信贷政策,优化行业投向。制定《2012年信贷投向指引》和《绿色信贷政策》,坚持“三高三低”投向政策。报告期内,高端装备制造等现代制造业、交通运输、资源开采、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贷款增量占比超过40%;报告期末,中西部地区贷款、个人贷款和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分别较年初提升0.36个、0111个和1.39个百分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和“两高一剩”贷款余额占比分别较年初下降1.57个、0115个和0.44个百分点。

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将“创业一站通”打造成500万元小微企业专属产品,进一步扩展试点范围,形成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全覆盖。优化小企业“e贷在线”,实现1分钟快速申请贷款。上线“小企业展业e贷”,实现小企业网银自助提款、还款。创新“科技支行”模式,在线”苏州、上海、北京、南京、湖北、四川等分行设立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专属服务的科技支行。继续打造沃德小企业品牌,开办沃德小企业业务的网点新增36家至91家。报告期末,本集团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3.58%至10,478.77亿元。

财富管理特色持续显现

报告期内,集团继续推进财富管理战略,加快对公财富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私人银行业务发展。

加快推进对公财富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对公财富管理业务五年规划,出台《蕴通财富城市成功路线图营销指引》,针对大型企业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针对中型客户推出“蕴通财富·鲲鹏计划”服务品牌;启动“交通银行蕴通财富走进城市”路演活动,开展航运、工程机械、零售、社保、医院等重点行业金融集中营销活动,并成功举办2012年“中国优秀企业家财富管理峰会”;全力推进“一家分行做全国”的产业链业务模式创新,为9家知名汽车核心企业开展产业链业务,汽车产业链拓展取得显著成效。报告期末,对公客户总数较年初增长10.47%;对公有效客户数同比增长17.52%;蕴通财富客户数同比增长9.28%。

继续打造个人财富管理品牌。私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专营机构“私人银行部”顺利通过监管机构验收并获开业批复,私人银行客户数及客户资产分别较年初增长21.11%和24.48%;中高端客户数稳步增长,达标交银理财客户数和沃德客户数分别较年初增长17.09%和18.22%;境内银行机构管理的个人金融资产(AUM)余额达人民币16,724.70亿元,较年初增长11.12%;理财产品发展策略持续优化,陆续推出“期次类结构性理财产品”和2天添利E日享版”等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50.21%,理财产品余额较年初增加41.51%;信用卡业务高速发展,升级信用卡“最红星期五”品牌营销,截至报告期末,信用卡在册卡量达到2,588万张,较年初净增365万张,累计消费额同比增长55%。

“国际化、综合化”战略深入推进

集团进一步增强“以战略推动转型发展”意识,强化“一个交行、一个客户”理念,加强集团一体化建设,积极发挥跨境跨业与平台资源综合优势,加速推进走国际化、综合化道路。

国际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一是跨境人民币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报告期内,跨境人民币业务量达人民币1,635.89亿元,同比增长27.97%;产品体系不断完善,从跨境贸易结算扩大到跨境投融资、代理结算、账户服务和投资银行共5大系列13项品种;成为全国首批RQFII托管行之一,并与中国人民大学共同发布《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2)》,首创人民币国际化指数。二是离岸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离岸资产规模达106.75亿美元,较年初增长65.02%。三是境内外协同作战能力大幅提高,报告期内,境外银行机构联动业务量达407.78亿美元,同比增长131.52%,其中,联动贷款同比增长33.72%,联动保理、进口保付等重点联动产品同比增长3.43倍。报告期末,境外银行机构资产规模达人民币4,335.61亿元,较年初增长30.63%;合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21亿元,同比增长42.65%。

综合化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租赁、信托、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报告期内,交银租赁投放租赁项目金额同比增长62%,融资租赁款余额较年初增长46%。交银国信实现信托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8.6%。管理的金融资产总额较年初增长70.16%,并荣获证券时报2011年度“中国优秀信托公司”称号。交银康联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6%,年内陆续组建河南、苏州、无锡、湖北四家分支机构,下属分支机构增加至6家;二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报告期内,以“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的青岛崂山村镇银行于9月21日开业,大邑、安吉和石河子三家村镇银行总资产较年初增长49.51%,净利润同比增长228.57%;三是加强跨境跨业财富管理产品对接力度。报告期内,交银国际推出投资移民型产品“财达通”,交银施罗德继续大力发展为客户定制的私募专户理财产品,交银国信针对汽车金融领域研发首款开放式T0T信托计划、成立首单主动管理类应收账款投资单一信托、成立首款定向增发信托产品,交银康联推出的“交银安贷”保障计划已为57亿元贷款提供风险保障。报告期末,集团控股子公司(不含英国子行)资产规模合计达人民币877.66亿元,较年初增长40.75%;报告期内,合计为集团贡献净利润人民币7.16亿元,同比下降2.32%,主要是由于子公司交银国际受国际资本市场低迷影响,部分股票投资出现减值。

渠道建设步伐加快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深化以人工网点、电子银行、客户经理为一体的“三位一体”网络建设,为财富管理和国际化、综合化战略实施提供全方位支撑。

物理渠道方面,全面推进综合型网点建设,加强新设分行筹建与经营管理,推广省辖行矩阵式改革,加快流程再造步伐,完善机构评价体系。报告期内,台北分行、青岛崂山村镇银行、参股的西藏银行正式开业,15家新设分行获准对外营业,地市级城市覆盖率提升4个百分点至56%。

电子渠道方面,一是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出网上商城交博汇和支付平台收富通宝,搭建新商盟跨行支付平台,针对烟草零售商户推出专项信用卡和手机订烟跨行支付产品;二是加速金融服务创新,以客户自助服务为主、远程柜员视频协同为辅的远程智能柜台(ITM)试点运行;三是持续打造移动金融优势,推出黑莓手机银行和平板银行,实现手机操作系统全覆盖和移动终端全覆盖;四是优化渠道流程,提升客户体验,荣获ICMI(国际客服管理学院)“全球最佳呼叫中心”称号。报告期内,自助银行网点总数达11,089家,较年初增长9.93%;自助银行交易量达到人民币7,528.87亿元,同比增长19.75%;电子银行分流率达71.72%,较年初提高5.28个百分点,位居同业第三;手机银行总户数达999.72万户,较年初增长62.62%;手机银行交易笔数、交易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49.39%和361.04%;95559客户满意度达99.64%,同比增长1908个百分点。

风险管控保持稳健

在宏观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和经营管理压力日益加大的双重背景下,本集团秉承稳健经营的作风,多措并举推进风险管控。一是发布《交通银行2012-2015年风险管理规划》,建立风险偏好管理体系,完善集团“1+3+2”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体系;二是有序开展业务风险小中台建设,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三是继续深化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工具推广应用,加强典型操作风险剖析,完善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和IT系统功能;四是全力推进新资本协议的贯彻实施,全面深入风险计量成果的管理应用;五是不断强化资产质量管控,做好五级分类自查,抓好重点领域与风险热点监控。

截至报告期末,集团减值贷款率为0.87%,较年初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63.26%,较年初提高6.89个百分点;拨备率为2.28%,较年初提高0.08个百分点。

4.3 财务报表分析

4.3.1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 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575.49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79.82亿元,增幅16.10%。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总额的部分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

2. 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891.0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26.88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81.25%,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每日结余、相关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及年化平均收益率或年化平均成本率: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

注:

1.指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年化平均收益率与平均计息负债总额的年化平均成本率间的差额。

2.指年化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3.剔除代理客户理财产品的影响。

4.剔除代理客户理财产品的影响,并考虑国债投资利息收入免税因素。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6.60%,但受新一轮降息政策影响,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46%和2.60%,同比分别下降3个基点和持平。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金额和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变化。金额和利率变动的计算基准是这些期间内平均结余的变化以及有关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利率变化。

(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人民币126.88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114.74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12.14亿元。

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155.4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0.27亿元,增幅7.07%;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14.17%,同比下降1.24个百分点。银行卡、管理类和担保承诺业务是本集团中间业务的主要增长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

4.业务成本

本集团持续加强成本管理。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人民币299.5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6.04亿元,增幅13.68%,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2.74个百分点;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8.04%,同比下降0.56个百分点,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

5.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其他应收款、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股权投资、抵债资产、债券投资等提取减值准备的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贷款减值损失为人民币104.64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1.15亿元。其中:(1)组合拨备支出为人民币82.23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6.69亿元,组合拨备率较年初提高0.10个百分点至1.88%;(2)逐笔拨备支出为人民币22.4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7.84亿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减值贷款有所上升。报告期内,信贷成本率为0.49%,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

6.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为人民币129.5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8.92亿元,增幅17.10%。实际税率为22.51%,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中国国债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费用的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

4.3.2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1,733.49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5,621.72亿元,增幅12.19%。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1)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贷款实现均衡平稳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8,685.50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3,068.00亿元,增幅11.98%。其中,境内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较年初增加人民币2,242.88亿元,增幅9.86%。

行业集中度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支持产业结构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推动业务结构优化。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按行业分布的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950.59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2,426.16亿元,增幅11.82%。其中,贷款分布最多的四个行业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服务业,占全部公司贷款的64.77%。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个人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734.91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641.84亿元,增幅12.60%,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上升0.11个百分点至19.99%。

借款人集中度

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1.64%,对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13.95%,均符合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日期本集团向十大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地域集中度

本集团贷款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三个地区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33.37%、20.99%和7.83%,三个地区贷款余额分别比年初增长15.23%、5.82%和8.56%。

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减值贷款率为0.87%,比年初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到263.26%,比年初提高6.89个百分点;拨备率2.28%,较年初提高0.08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减值贷款和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部分资料: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贷款客户结构

根据内部评级结果,截至报告期末,境内银行机构公司客户内部评级1-8级客户贷款占比为92.33%,较年初下降0.91个百分点;9-12级客户贷款占比3.85%,较年初下降0.63个百分点;13-15级客户贷款占比1.17%,较年初上升0.18个百分点。

(2)证券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证券投资净额为人民币8,636.50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644.60亿元,增幅8.07%;证券投资总体收益率达到3.72%的较好水平。

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056.07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4,672.18亿元,增幅10.77%。其中,客户存款比年初增加人民币3,570.69亿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75.75%,比年初上升0.07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资金较年初增加人民币985.83亿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19.26%,比年初上升0.20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6,403.01亿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3,570.69亿元,增幅10.88%。从本集团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为66.46%,比年初下降2.02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为33.41%,比年初上升2.02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为42.30%,比年初下降6.64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为57.57%,比年初上升6.64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

4.3.3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人民币2,522.04亿元,比年初净增加人民币425.69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515.71亿元,同比多流入人民币339.74亿元,主要是由于客户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的净增加额同比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551.34亿元,同比多流出人民币934.75亿元。主要是证券投资相关活动导致的现金流出额同比有所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460.23亿元,同比多流入人民币491.10亿元,主要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带来的现金流入。

4.3.4 分部情况

1. 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分部的利润总额和对外交易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下同)

3.包括辽宁省、吉林省及黑龙江省。(下同)

4.包括上海市(除总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及山东省。(下同)

5.包括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及海南省。(下同)

6.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及新疆自治区。(下同)

7.包括香港、纽约、新加坡、首尔、东京、法兰克福、澳门、胡志明市、旧金山、悉尼和台北分行,交通银行(英国)有限公司及其他海外附属公司。(下同)

8.含少数股东损益。

2. 按地区划分的分部存贷款情况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地区划分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

-

注:不含总部。

3. 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企业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企业银行业务是利润的最主要来源,企业银行业务利息净收入占比达到65.49%。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息净收入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

4.4 风险管理

4.4.1 信用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贯彻“三高三低”信贷管理要求,信贷结构持续优化。民生类领域贷款占比提升,公共设施管理业、“两高一剩”领域等占比下降。以“板块”为特色完善主要行业发展度指标管理,引导分行在全行统一信贷策略下结合地区差异性有效优化信贷结构。

本行按照“把握重点、加强排查、持续监控、维稳求真”的管控思路,提高信贷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持续增强资产质量监测力度,加强到期贷款风险的监测。定期预测下季度到期业务的还款可能性,按照偿还可能性进行分类管理。积极强化客户账户监控,增加账户和还款来源等资金监控要素,实现贷款资金用途监控向客户账户全过程监控的转变。

本行不断优化小企业贷后监控系统,持续完善个贷贷后监控系统,丰富系统功能和监控规则,跟踪督导分行运用,加强贷后检查集中质检。

本行积极应对不断增加的风险化解压力,不良资产清收效率稳步提升。高度重视逾期贷款清收工作,防范逾期贷款转化为实质性不良。持续做好全流程集约化个贷风险化解工作,建立起与前端集中催收平台无缝衔接的分行不良个贷催收管理流程,切实提高分行个贷风险处置能力。

截至2012年9月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

4.4.2 流动性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政策、金融市场状况、以及自身客户资金变动等可能影响流动性的因素,积极调整资产结构和发展计划。主要措施有:稳定各类负债来源、提高资金稳定性;根据流动性风险状况主动调整票据回购、债券投资等非信贷业务;通过货币市场和同业资金交易,保持短期资金平衡;运用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引导经营单位进行业务结构调整。报告期内,人民币和外币流动性状况均保持在较好水平。

截至2012年9月末,反映本行流动性状况的有关指标如下:

-

4.4.3 市场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面对境内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美国第三次量化宽松政策实施和欧洲稳定机制的演变,本行进一步加强对市场走势的分析,提升了市场风险的主动管理能力。拓展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KRM)的覆盖范围,实现法人口径和英国子行资金业务数据与KRM的直联。提升系统的运算精度,优化系统的参数配置。进一步规范了人民币外汇交易、外汇买卖等业务的风险权重。

4.4.4 操作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在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工具推广应用基础上,加强对典型操作风险事件的剖析,牵头组织开展了业务流程梳理和缺陷性评估,推动完善业务流程控制和IT系统功能,提升全行操作风险管控能力。

实行全行操作风险联系人制度。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架构和外包风险管理政策。稳步推进操作风险高级法建设。

4.4.5 反洗钱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深化反洗钱工作,修订《交通银行国际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制定531工程反洗钱系统开发需求,优化反洗钱数据集中补录项目,开展境外分行反洗钱自查。

4.5内控制度

2012年第三季度,本行内部控制运行总体平稳。本行采取的内控措施主要有:一是根据银监会新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启动建设本行资本管理体系,制订总体资本管理办法,配套制订资本充足率计量、评估和信息披露细则,建设数据质量管理体系。二是根据中国银监会最新政策指引,启动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建设以应急响应、快速恢复为核心的管理过程,应对可能发生的重要业务运营中断事件。三是根据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制订本行绿色信贷政策,在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重视企业和项目对环境与社会的影响,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四是系统改进理财、资产托管等中间业务的管理体系,设立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委员会,增设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小中台,强化有关业务的重大事项审议决策和风险管理,并逐步将此类业务的信用风险纳入授信审查范围。五是修订“财务管理综合评级办法”,对分支机构的预算管理、财务财产管理能力进行评估评级。六是适应营运板块的业务和流程变化,修订“营运主管委派管理办法”,各级分支机构营运业务的主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由上级行派遣,向上级行报告工作,以更好地防范操作风险,促进营运管理水平、营运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

4.6 展望

展望2012年第四季度,本集团将密切关注经济金融环境和市场竞争态势的变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研判,全力完成全年各项经营目标;二是加大负债成本控制,提高贷款定价水平,优化业务收入结构;三是加快结构调整和机制创新,全面推进战略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五是持续推进“两化一行”战略规划,提升一体化、综合化经营管理能力,打造全球财富管理银行。

§5 刊载三季度报告

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ankcomm.com),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仔细阅读本集团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2年三季度业绩公告同时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bankcomm.com),供投资者参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怀邦

2012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编号:临2012 – 03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股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交通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上海(现场)和北京(视频)、香港(视频)召开。胡怀邦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7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其中:陈志武独立董事书面委托王为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9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交通银行2012年三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三季度业绩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增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一)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用于补充交银租赁资本金。本次增资计划于2013年和2014年分步实施,即2013年先增资人民币20亿元,2014年再增资人民币10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交银租赁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40亿元变更为70亿元,本公司继续保持对交银租赁的全资控股地位。

本次增资尚待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二)授权事项

为使本次增资工作顺利进行,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各项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本次增资方案;

2、根据市场条件和政策变化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增资方案(增资总额除外)作出必要的调整;

3、办理本次增资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增资向有关监管机构办理审批核准等手续。

同意高级管理层在获得上述授权的前提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可将上述授权转授予相关授权代表。

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增资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增资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一)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用于补充交银国信资本金。本次增资计划于2012年和2013年分步实施,即2012年先增资人民币10亿元,2013年再增资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继续保持对交银国信的控股地位。

本次增资尚待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二)授权事项

为使本次增资工作顺利进行,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各项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本次增资方案;

2、根据市场条件和政策变化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增资方案(增资总额除外)作出必要的调整;

3、办理本次增资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增资向有关监管机构办理审批核准等手续。

同意高级管理层在获得上述授权的前提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可将上述授权转授予相关授权代表。

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达标规划(2013-2018)》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达标规划(2013-2018)》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参股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参股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向香港金管局、港交所申请出资2100万港元参股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并由香港分行作为该公司的始创会员;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依据香港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有关事宜。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编号:临2012-03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在上海和北京(视频)召开。会议由华庆山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到13人,实到11人,顾惠忠监事书面委托华庆山监事长、褚红军监事书面委托陈青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北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三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编号:临2012 – 03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股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会于2012年3月15日通过了关于建议非公开发行新A股及新H股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12年5月9日召开的本行临时股东大会上获股东审议批准。经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截至2012年8月24日,本行已完成上述非公开发行新A股及新H股。有关详情,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12年8月25日和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12年8月24日和8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此次定向增发协议,参与认购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财政部、社保基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及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自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H股股票股东财政部、汇丰银行、社保基金、Best Investment、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等特定投资者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不转让。

目前,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本行 报告期 人民币 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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