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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人保集团H股冲刺四大风险点:投资经验有限

2012年11月16日 10:10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黄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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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曾于2007年第四季度至2008年第三季度这4个季度内因未能满足最低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而被保监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直至2009年9月25日,相关监管措施才解除。目前,人保健康的偿付能力又再度处于危险边缘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集团”)正全力冲刺H股上市,外界对这家拥有着63年历史的大型金融公司也拭目以待。

11月14日,该公司在港交所网站发布网上预览资料集,对其过去3年的业绩状况做了较为清晰的阐述,也渐渐揭开了人保集团多年来复杂而神秘的面纱。目前人保集团共有344.91亿股股份,财政部和社保基金分别占88.72%和11.28%。

财险挑盈利大梁

过去3年,该公司整体净利润逐年增加,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009年的11.08亿元增至2011年的51.8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116.3%。

细看数据构成,记者注意到,2009年—2011年这3年中,该公司财产保险的利润持续快速增长,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的盈利则起伏较大,2011年均出现下滑,其中健康保险更是从2010年的盈利0.54亿元直接下滑至亏损4.82亿元。从2012年上半年的情况看,与去年同期相比,财产保险的人寿保险的利润均有大幅提升,但健康保险亏损加剧,截至2012年6月30日,亏损2.97亿元。

尽管该公司已实现了财险、寿险、健康险等多元化经营,但诸如健康险等薄弱领域仍有待提升。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2010年、2011年及2012年上半年,该公司机动车辆产品的总保费收入分别约占集团的50.7%、50.5%、51.4%及46.9%。由于车险保费在总保费中的占比很高,因此,极易受到消费者对机动车需求变化以及政府政策变化的影响,需要调整财产险业务结构。

截至2012年6月30日,人保集团总资产为6497.43亿元。2012年上半年,规模保费为1581.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3亿元。该公司共拥有约1.3亿名个人保险客户和241.6万家团体保险客户。

银保堪忧待调整

另一个数据显示,该公司人身险业务,银行保险渠道占比2009年底时高达79.8%,而截至2012年6月30日,这一比例已下降至59.9%。反映出银保新政对其人身险业务的影响。

与此同时,人保集团寿险业务和健康险业务的有效银行保险渠道网点数量(指于相关期间内每月至少签发一份有效保单的网点)减少,2011年降幅分别达到7.5%和18.7%。

但该公司也在试图通过扩大网点规模来提升业绩,数据显示,寿险业务和健康险业务的全部银行保险渠道网点数量在2011年增幅分别达到10.9%和47.4%。至2012年6月30日,寿险业务和健康险业务的银保网点总数目分别为107843家及8333家(2010年底,分别为72811家和5492家)。

该公司指出,银保渠道人身险业务规模的减少在未来可能会持续,比如银行与人保集团的竞争对手建立独家伙伴关系,或在银行网点缺乏具丰富经验的销售代表,都可能大幅减少产品销售及业务增长机会。此外,随着银保市场竞争日渐加剧,银行可能要求更高佣金率,这也可能增加保险公司的销售成本,并大大削弱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该公司称,近期,全球经济下滑及不利市场状况已导致其寿险保单退保出现上升。如发生这种情况,该公司将须出售投资资产来支付巨额退保款项。

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寿险业务退保率从2009年的0.9%一路上升至2011年的3.8%,今年6月底,退保率回落至2.8%,

子公司偿付能力临危

除保费和利润之外,偿付能力充足率对于保险公司的稳定长久发展至关重要。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一家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所承受的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至少为100%。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6月30日,人保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39%、125%、165%、156%,人保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1%、115%、184%及184%,人保寿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1%、124%、132%和136%,人保健康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11%、115%、107%及101%。

记者了解到,人保健康曾于2007年第四季度至2008年第三季度这4个季度内因未能满足最低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而被保监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直至2009年9月25日,相关监管措施才解除。目前,人保健康的偿付能力又再度处于危险边缘。

虽然募集次级债是解决偿付能力问题的一个较好途径之一,但根据2011年10月6日生效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保险集团公司不得募集次级债,且保险营运公司(包括人保财险、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的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如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也不得募集次级债。

人保集团指出,今后如果人保财险或人保健康的上述比率维持高于50%或人保寿险的上述比率超过50%,则将不能获准进一步发行次级债,因而筹集额外资金的能力将会因此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投资经验有限

截至2012年6月30日,人保集团的总资产中约11%(人民币711.9亿元)已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及股票,其中,约48.8%(人民币347.2亿元)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总资产中约32.1%投资于债券,其中约10.2%为政府债券,约56%为国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约33.8%为非金融机构在中国市场发行的债券。

该公司表示,中国及其他地区的证券市场波动可能导致其资产投资回报减少或亏损。

而尽管保监会近期公布了多项保险资金投资新政,敞开渠道,但人保集团坦言,投资这些刚刚获得保监会批准的若干资产类别,可能经验有限。

据介绍,该公司已获准将其保险资金投资至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无担保债券、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动产、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金融衍生品和境外投资项目等范围,此外,还有可能在中国保监会许可下投资其他新资产类别。

[责任编辑:zhangyw] 标签:人保财险 发行次级债 H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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