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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李旭利老鼠仓获刑4年 被罚1800万

2012年11月24日 03:56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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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李旭利老鼠仓获刑4年 被罚款1800万并没收违法所得1071万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昨天下午,备受市场关注的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法获利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现场判决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人民币。同时,违法所得人民币10715742.36元予以追缴。

先于基金买入获利千余万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4月7日,在交银施罗德公司旗下蓝筹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股票买卖的信息尚未披露前,李旭利指令时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李旭利操控的“岳彭建”、“童国强”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李旭利管理的蓝筹基金、成长基金买入相同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股票证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额达5226万余元。同年6月间,李旭利直接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股票交易累计获利额899万余元,并分得上述股票红利172万余元。李旭利系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投资总监兼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辩护律师称将提起上诉

昔日的基金界大佬因违规操作锒铛入狱,一审获刑有期徒刑4年。庭审结束后,李旭利辩护律师表示,不能接受判决结果,判决依据在逻辑上是有罪推定,将尽快提起上诉。而记者注意到,李旭利此前在接受公安部门审讯时已经承认相关罪行,但针对公诉方指控的老鼠仓罪行,李旭利却当庭否认。他在首次开庭时最后陈词中表示:“作为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我有太多的机会在二级市场为自己谋利,但这次被指控的操作,直到公司卖出了我还不知道自己账户上买入了这两只股票。我是无辜的!”

成为获刑最重的老鼠仓

在目前已定性为基金经理“老鼠仓”的9人中,李旭利获利最大,也是获刑最重的。公开信息显示,去年以来,被判刑的基金经理已有两位,分别是原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许春茂和长城基金公司韩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而且许春茂还被判缓刑。

李旭利简介

李旭利,生于1973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05年任李旭利转战上海,筹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出任投资总监。2011年8月13日,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获利上千万,被上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刑事拘留。图/CFP

[责任编辑:wanggq] 标签:李旭利 老鼠仓 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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