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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盛重工收回5.24亿履约保证金 未明确是否承担责任

2012年12月03日 03:22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余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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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盛重工是否该承担未履行要约收购全柴动力承诺的责任,并未明确,其缴纳的另一笔6.3亿元收购保证金至今尚未收回。

证券时报记者 余胜良

全柴动力(600218)和熔盛重工(01101.HK)的公告均证实,熔盛重工已于近日收回了存放于中登上海分公司的5.24亿元履约保证金。

不过,公告并未说明熔盛重工是否应该为未履行要约收购全柴动力的承诺而负责。

与此同时,熔盛重工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的另一笔6.3亿元收购保证金尚未收回。

去年4月26日,熔盛重工与安徽省全椒县政府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拟通过挂牌方式收购安徽全柴集团100%的股权,并因此触发对全柴动力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为此,熔盛重工将5.24亿元的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了6.3亿元的收购保证金。

今年8月,熔盛重工宣布放弃收购全柴动力,并在8月22日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返还相关要约收购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如今,5.24亿元的履约保证金已经顺利全额收回。

全柴动力表示,全椒县政府将依照有关法规处置相关事宜,但截至目前,当地政府并未表态毁约责任归谁。

而亏损的投资者兴业全球基金上月5日起诉熔盛重工的案件正式开庭。

兴业全球基金认为,熔盛重工在对全柴动力的全面要约收购中,负有“缔约过失”责任,导致其亏损,要求赔偿1600万元。

不过,熔盛重工表示,缔约过程的开始应以要约收购生效为前提,要约收购报告不是正式要约,其生效需要证监会的无异议函。截至今年8月,熔盛重工未向证监会递交行政许可所需的补正材料,要约收购没有生效,也谈不上有“缔约过失”

对此,兴业全球基金方面指出,熔盛重工一年时间内都没向证监会递交补正材料,有违诚信原则。

对于撤回要约收购的责任问题,熔盛重工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陈强曾经表示,该事件是“中国第一例”,目前有两个类似案例,合约生效后终止后以赔偿1200万元了事。他认为,熔盛重工是有条件撤销合同,相关方批准后才能生效,还没有获得全部批准,和这两个案例还有所不同。

陈强表示,在产权交易中心的6.3亿元收购保证金还未收回,公司将会与县级、地级和省级政府进行沟通。

他认为6.3亿元不构成未支付的代价付款,法律上属于保证金而并非赔偿金。

熔盛重工日子并不好过,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润下跌八成至2.15亿元,同期从江苏省南通市政府获得的补贴有6.7亿元。公司财务负担沉重,上述5.24亿元收回或可缓解其资金压力。

近期,43岁的张志熔也宣布从熔盛重工及恒盛地产(00845.HK)引退,辞任熔盛重工董事会主席等职务。

[责任编辑:linyl] 标签:熔盛重工 履约保证金 撤回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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