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每笔委托至少3万股

2013年02月08日 20:17
来源:全景网 作者:雷震

0人参与0条评论

全景网2月8日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登公司周五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交易结算技术系统开发、测试工作正式完成前,将沿用原试点期间的交易结算制度。

根据过渡期股票转让暂行办法,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每笔委托股票数量应为3万股以上。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票余额不足3万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根据过渡期登记结算暂行办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的交收日为T+1日(T日为股票转让日),最终交收时点为16:00。 (全景网/雷震)

[责任编辑:liuyf] 标签:股份转让系统 交易结算 证券账户 
打印转发
 

相关专题:新三板管理办法发布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