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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态新股发行IPO重启尚无时间表

2013年03月01日 04:17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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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绿大地造假上市案相关中介机构开出“顶格罚单”之后,证监会就新股发行最新表态称,将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同时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发行融资制度,另外还透露IPO开闸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在昨日(2月28日)证监会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透露了下一步将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修订完善相关规则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信息披露的要求,逐步淡化对拟IPO企业盈利能力的判断;二是深入开展在审企业IPO财务专项核查工作,并将检查中取得的相关经验,用到日常监管过程中;三是不断完善新股定价的约束机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四是继续抑制炒新;五是坚决打击新股发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位券商保荐代表人称,从绿大地的例子来看,证监会未来对于承销商、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在IPO过程中的失职行为的处罚力度可能加大。

其实,相对于新股发行改革,普通投资者可能更关心IPO重启的时间,因为正是在新股发行暂停后,A股市场迎来了一波强势反弹。在行情明显好转的背景下,市场流传着新股发行将于四月重启的消息,对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澄清,IPO重启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一直以来,创业板都是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昨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将研究如何根据创业板企业特点,创新发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发行融资制度。

该负责人说,创业板设立初期,创业板审核制度和相关程序基本沿袭了主板和中小板的做法,随着市场逐渐成形,有必要针对创业板企业的特点探索制度创新,改革创新的目标是要实现以同等规模资金支持更多中小企业发行上市。

对此,上述保荐代表人分析认为,创业板公司存在规模小、业绩波动大等特点,因此对于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方面要求更高,深交所此前就要求,创业板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公布更多的信息。另外从证监会人士表态来看,未来单个创业板公司融资额可能会出现下滑,而这一调整就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支撑。

成都商报记者 李智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创业板 新股 发行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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