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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四提案建议 为环保企业完善财税、价格机制

2013年03月06日 05:2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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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坦承,当前“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今年,“要采取切实的防治污染措施,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下决心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

行胜于言。“空气、土壤、水源污染治理已经到了极其迫切的程度,需要在国家层面给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推行污染减排综合电价和综合水价政策,完善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四份涉及环保的提案提出上述建议。

环境商会在日前召开的“媒体通报会”上建议,国家在未来十年要确保财政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3%,大致需要投入10万亿元,其中各级财政需投入2万亿元,以缓解现有环保投入不足问题。此外,建立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出台环境税。

减所得税 提脱硝电价补贴

工商联在《关于进一步完善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案》中大倒苦水,称“目前国家对于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还不够,甚至一些原有的税收政策成为影响民间资本进入环保产业的制约因素。

具体讲,一是25%的企业所得税税负较重,优惠政策门槛偏高。二是房产和土地使用税增加了企业负担。

鉴于此,工商联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建议,应比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标准,环保企业所得税减后按15%的税率征收。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免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及所占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将“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这或许为环保企业减税申请提供政策依托。

工商联另一份《关于提高电厂脱硝补贴电价的提案》建议,国家应对老机组低氮技术改造给予一次性投资补贴;将脱硝补贴电价上调至不低于1分/千瓦时;加强脱硝设施投运期监管,严控氮氧化物脱除效率,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运行效果。

完善水价机制和垃圾发电政策

水价和垃圾发电上网问题也是工商联今年重点关注的领域。

工商联《关于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的提案》指出,应实施水价成本公开与成本监审、明确水价定价机制、确定合理的水价调整周期、落实完善水价听证制度、建立水价补贴补助机制。

在水价定价制度上,明确水价构成及调整原则,包括规定供水成本的审核、水价调整的启动条件和可以纳入的调整因素等。同时,成立成本监审机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对定价成本的合理性、赢利水平测算的科学性进行复核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另一份名为《关于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新政策的提案》指出,当前垃圾上网电价执行力度不够、垃圾焚烧发电价上网难”的体制障碍。

为保证垃圾发电价格新政顺利实施,工商联向发改委和电监会建议,确保上网电费实施足额结算。各地电监局(办)要定期检查和督促,核实购电合同是否合理合法,以及陈欠电费的相关情况。

此外,加快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研究确立垃圾焚烧补贴标准及设立合理调价依据,提高发电企业积极性;规范项目特许权授予办法,杜绝滋生腐败。

[责任编辑:yuran] 标签: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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