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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宪忠:从城乡一国两制的历史悲剧说起

2013年05月29日 13:32
来源:凤凰网财经 作者:俞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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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自1949年由农村进入城市后,所建构起来的许多制度,如户籍制度、就业制度、迁徙制度、医疗制度、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和福利制度等等,就像修筑起来的一堵高固坚厚的巨大城墙一样,城墙的外围还挖掘了又宽又深的巨大护城河。城外边的所人就是居住在农村并从事农业的农民,城里面的所有人就是那些具有优越感的官员和市民。长期的战争虽然彻底底摧毁了作为安全屏障的砖石城墙,但此后随即建构起来的制度之墙却更加坚固耐用和高大厚重,历经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也没能将其摧毁。虽然城里城外同属于一个国家,也主要是由城外人打下来的天下,但城里城外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概括地说就是“一国两制”。尤其可怕的是,城外的中国农民占居了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六十多年后的中国农民仍然没有得到六十多年前许给他们的各种承诺。

中国农民堪称为当代世界上最为勤劳善良的的农民,但在高度集权型的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农民被迫成为了政府最好管理掌控的农民,事实上更是最为痛苦不幸的农民。在中国农民占据了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国情下,如果没有中国农民的解放和富裕,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也将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梦。在中国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时代,居住在城里的各类官员都是拥有绝对自由的一等公民,居住在城里的普通市民都是拥有相对自由的二等公民,居住在城外的中国农民都是被隔离和被边缘化的三等公民,当然还有在城外监狱里关押的四等“公民,居官民对立和城乡割裂是高度集权型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个主要特征,在此制度框架的约束下,只有成为市民才是脱贫的惟一希望,而只有从政做官则是发家致富的惟一路径。做官不仅可以赢得个人的尊严和体面,并且还可以“一人做官,鸡犬升天”,整个家族和亲朋好友还会获得先富带动后富“扩展效应”。其实,做官并不创造财富,而只是在消耗和挥霍财富,而且是消耗和挥霍由国民大众所创造和上缴的财富——税收,更为可怕的是,迄今为止,“官本位”还仍然是中国人职业选择的首要决策。

1957年在城里划定的“右派分子”不许再继续住在城里,而是被发配到偏远的农村进行“劳动改造”;十年文革期间在城里无业可就的初高中毕业生,也被派往条件艰苦的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原本农村家庭出身并实现了向上流动的城里人如果犯了“政治错误”,也都是统统被赶往城外的农村原籍等;但从来没有农民犯了“错误”而被赶往城里的事情发生,而只能呆在农村继续从事更加艰苦无望的农业劳动;如果城里的弱势人群家庭贫困或者失业,政府就会发给他们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失业救济金,而农村大量的贫困家庭和失业者(隐性失业)却从来没有人问津;如果城里人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退休后不工作而领取退休金并安享晚年,而农村人永远不会有“退休年之说,一直会在烈日炎炎下劳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即使发生了同样的死亡事故比如交通事故,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赔偿金额或生命价值也完全不同,农村死亡者的生命价值也会被赔偿制度所强制贬值┄┄如果尊敬的读者要问作者“农村是什么?”我可以非常贴切地告诉你:尽管有时候农村是一个桃花盛开的地方,你可以走在充满希望的田野上,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和在很大程度上,中国农村很像是一个巨大的劳改农场!

农业真苦、农民真穷和农村真危险的“三真”说法,就是对中国“三农”处境的真实描述,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势产业和农村是弱化地区的“三弱”现象,就是中国农村的真实画面。正是由于被各种制度所长期隔离的被动困境,或者说被城市主流制度所边缘化的弱势状态,所以中国农村孩子从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惟一目的,就是一直想跳出这个令人感到无奈、感到窒息、感到绝望的“农村陷阱”,从而能够成为一个具有起码人格尊严的城里人,当然最好是成为既居住在城里也能够拥有各种特权的各种官员。只有成为作为城里人的中国市民,也有可能获得自己所希望得到的生活,而作为农民只能永远地被强权锁定在一个贫困的制度陷阱里。如果一个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干和勤奋努力无法解决人生出路问题,无法获取本应获取的向上流动,幸福的障碍就只能是制度陷阱,而绝不可能是其它问题。痛苦和绝望在多数情况下就只能是一种制度现象,权益贫困是一切贫困的根源。中国于1959-1961年发生的“三年困难(大饥荒)”,就是一个由制度扭曲所引发的典型案例。

由于中国于1952-1956年期间,在产权制度方面盲目和无知地进行了狂热的“社会主义改造”,人们普遍地失去了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的制度激励。当中国富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对此提出批评意见的时候,1957年北京又以强权制度发动了打击和镇压中国知识分子阶层的“反右运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以其特有的愚昧无知和“致命的自负”,在1958年又发动了无视民生和注定会失败的“大跃进运动”。这接二连三的一系列制度不幸,终于酿成了1959-1961年间的“三年困难(大饥荒)”。到底在“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了多少人,至今也没有官方的统计数字公布。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曾依据统计年鉴的人口增减情况,做出了一个大致而粗略的最低估算,认为起码要有4000万人被饿死,这大概要相当于西欧或非洲一个中小国家的全部人口规模。

“三年困难”说是从1959-1961期间只有三年的时间,实际上整个五六十年代的粮食都很紧张,只是那三年比较典型而已。况且说得时间长了和程度重了,也会给“无比优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抹黑,在国内对国民大众无法交代,在国际上也会损害国家形象,定得时间短一些和描述得程度轻一些,也就是为了在政治上能够遮丑吧。那时候也没有互联网可以传播信息,各地区之间和官民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百姓获取异地信息的惟一渠道就是政府的宣教工具,于是乎从上到下的各级党政机构就统一口径,利用自己绝对掌控的全部舆论工具,采用了极其模糊的政治措辞,就把那一段令人不堪回首的岁月,轻描淡写和不痛不痒地叫做“三年困难”说也经常叫做“三年自然灾害”。事实上绝对不止是“困难”两个字所能形容的,而且也不是三年的时间,起码应该是五六年的时间,事实上绝准确的叫法应该是“五年大饥荒”或“六年大饥荒”等。

关于“三年困难”的成因,毫无疑问只能来源于“天灾”和“人祸”两个方面,放大“天灾”和减轻“人祸”两则是中国官方一贯的做法。“天灾”当然是指自然灾害,“人祸”也主要归咎于苏联撤走专家的结果,而不认为是国内集权和错误决策的结果。概而言之,就是将“三年困难”的成因,对内主要归咎于“自然灾害,“对外主要归咎于苏联“撕毁合约”,这样就可以“保持”中央政府和伟大领袖的一贯伟大正确。甚至与伟大领袖在此之前竭力发动的“产权改造运动”、“反右运动”和“大跃进运动”,有没有关系或有多大的关系,也基本上不允许进行广泛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学术讨论。迄今为止,仍然没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向人民作出正式的检讨或道歉,就更不用说承担任何责任了。我们也没有一套可以行之有效的可信宪政制度,可以让国民大众对祸害他们的人或机构加以弹劾或问责。“自然外因说”一直是官方的结论,至于民间和学界的看法,也就仅仅是看法而已,因为官方一直是控制着整个意识形态和所有媒体等宣教工具。国外的看法就更不用说了,那是敌对势力的恶意宣传或“和平演变”,自然要坚决反对和驳斥,而绝对不会当做劝告和提醒,更会对大众加以全面封闭。

在那个恶魇般的五六十时代,不论中国农村有多么困难,被制度隔离在城墙之外的中国农民,都必须以“公粮”的形式上交农业税,用以满足城市市民的计划供应,因此城里人基本上都躲过了那场灾难,起码是没有被饿死的。至于中国大小所官员的孩子,既没有一个忍饥挨饿的,更没有被饿死的,被饿死的全都是农村人。即使中国农村的村官的孩子,也都存活了下来,挨饿的程度也远低于一般农村家庭的孩子。尽管农村普通人家的孩子不一定都被饿死,但被饿死的一定都是农村普通人家的孩子或老人。城里人尤其是党政官员和国企干部,永远无法理解“三年困难”那场苦难、困难和灾难,给农村人所造成的威胁有多麽严峻、严酷和严重!

有趣的是在作者曾经与一位朋友闲聊,这位朋友就是1960年在农村出生的,而且他的父母在此前后一共生育了八个孩子,全都存活了下来。听到这个情况,我立刻本能而直觉地说道:“您父母一定是个村官!”这位朋友也很爽快地告诉我:“父亲是村支部书记。”恰好验证了我的基本判断,这个判断其实是一个基于国情的制度命题。当时我心里在想,在当时粮食产量很低,又给国家上缴了公粮的情况下,这位朋友的父亲一定是在分粮食的时候,利用自己手中惟有的村官那点小权力,少分给了村里其他农户应该得到的口粮,将截留的口粮弄到了自己家里,或者是利用控制村里仓库的机会,将放在仓库的“种子”,趁着某个月高夜黑的夜晚,偷偷地弄到了自己家里做了口粮。要不然的话,在如此困难的中国农村,绝对不会成功地生育和养活了那么多的孩子。

令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民非常有幸的是,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而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彻底废止《农业税条例》,中央政府郑重宣布全面取消在中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税,把这项农民盼望已久惠农政策上升为了国家法律,从而使在中国大地上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终于走进了历史垃圾堆。自古以来的中国历朝历代,都是主要靠着农民的税赋来维持其政府运转和官员消费,农业税自然也成为农民负担中最大最重的一个首要组成部分。1949年以后的中国农民用辛勤的劳动成果和艰苦的农村生活,支撑了中国工业化和城市经济的历史发展进程,这是中国农民许多伟大贡献中最为显著的一个贡献。毫无疑问,全部取消农业税是中央政府的一个重大决策,中国农民将因此而普遍受益和无比欣喜,从而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惊人之举”。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指出的是,中国不是世界上第一个废除农业税的国家,而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废除农业税的国家,中国废除了农业税以后,这个文明的世界上从此再也不会存在对农民征税的国家,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反省和深思的重要事件。

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反右运动”、“大跃进运动”和“三年困难”造成了一系列重大发展困境,中国普通百姓、知识阶层和少数决策者在随后的反思中,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但为了消除异己力量并维护个人崇拜的存在,于是北京又悍然发动了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十年文革”。至于“反右运和“文革”到底直接和间接地整死了多少人?尤其是被害死的那些富有良知并敢于抗争的知识分子精英,迄今仍然不得而知!迄今人们都还像噩耗一般地回忆起那个时代的许多事情和经历,并充满了对集权制度的愤怒和控诉。

中国1949年以后之所以会发生一系列祸国殃民和荒唐透顶的大事情,其基本原因就是没有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保护私人产权和实行市场经济,也就是高度集权型的计划经济制度系统化地深度剥夺了国民大众本应具有的“天赋人权”和荒个人主权”,作为全体国民大众自主发展权益的基本人权,都被中央政府所剥夺、所强制、所计划和所命令,而且是“不服从者不得食”

如果从1949年起就富有理性地保护私人产权和发展市场经济,在此基础上自由分工和自由交易,国民大众能够自由选择,市场经济制度早就会发达成熟起来了,遗憾的是直到今天还远未重构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

如果从1949年起就富有理性地保护私人产权和发展市场经济,自然就不会全国性地剥夺个人长期积累的私有财产,也不会强制性地建构产权边界模糊的公有制,更不可能强迫国民大众去搞劳民伤财的计划性“大跃进运动”,自然也就不会出现惨绝人寰的“三年困难”;

如果从1949年起就富有理性地将包括言论自由和学术争鸣在内的基本人权加以真正保护,自然也就不会发生像“反右运动”和学十年文革”这种十分罕见和毁灭知识的重大历史悲剧;

如果中国从1949年起就富有理性地保护国民大众的基本人权,并允许中国农民具有自由选择的发展权益,中国人口发展和劳动就业的城市化进程也就不会到今天还如此滞后,中国农民也不会迄今还如此贫困;

如果从1949年起就富有理性地保护私人产权和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与竞争性的物品市场相适应,中国也会形成最具有发展活力的物品市场、思想市场和政治市场,中国也许已经进入了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

如果……中国为此而付出了极其高昂的机会成本,并最终都由百姓来承担。

1949年后中国所发生的许多重大历史悲剧,应当成为中华民族永远不能忘却的国家民族记忆,由此才能有效消除其路径依赖性,并防止其死灰复燃。但迄今为止,官方仍然还在对其内幕掩盖和遮蔽,国民大众还无法知晓其中的很多事实真相,很多人的思维还仍然停留在“反右”和遮文革”状态。缺乏的是历史反思和理性良知,不缺乏的是特权无耻和愚昧无知,至多只能给我们中国留下一个模棱两可和支离破碎的模糊记忆,并有可能成为阻抗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个重大历史阴影。

[责任编辑:jupeng] 标签:中国 制度 农村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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