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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业海悦交房无期 百名业主望楼兴叹

2013年07月02日 22:48
来源:东地产财经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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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业海悦交房无期  百名业主望楼兴叹

房子停止施工,停止对外销售,交房时间遥遥无期,100余名业主的担忧,谁来解?

谢敏敏   报道

150余名业主,满心期待地等待5月30号的顺利交房,却被告知“延期交房”,而交房时间成了未知数。

业主反映在建中的项目已经停工长达半年之久。

还有部分购房者给了定金,说好的签合同时间却一拖再拖。开发商表示,目前无新房可售。

一头雾水的业主最担心的是,一旦项目发生了最严重的情况,成了烂尾楼,他们的损失谁来承担。

这样的一幕纠纷发生在上海市奉贤区的一个叫“嘉业海悦”的楼盘的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

《东地产财经周刊》(以下简称“《东地产》”)记者调查发现,嘉业海悦的开发商上海悦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昌置业”)是上市公司嘉凯城集团的子公司的联营公司。

交房无期

戴芳(化名)于2012年十月份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上写明的交房日期是2013年5月30号。

但是到了4月份的时候,业主之间传播的消息让她感到心慌。“有人周日去售楼处看房子,售楼处大门紧锁,我们都觉得很奇怪。”

有业主透露,4月份的时候,施工现场已经空无一人。项目的突然停工让戴芳等业主感到担心。

在业主论坛,很多得到消息的业主发帖表示,5月30号已经不能交房。

到了5月30号,这些传言得到了证实。疑惑又愤怒的业主找到了开发商,要求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开发商一直不告诉我们原因,也给不出答复,交房的具体时间也不知道。”

戴芳一家已经开始还银行的贷款,每个月3000多元。她说,不敢不交贷款,但是又害怕届时出问题,已经付的这么多钱该如何追讨。

像戴芳一样遇到了同样困惑的业主已逾百位。网上房地产信息显示,2011年12月底开盘的嘉业海悦,迄今已经售出了153套房源。

业主江子华(化名)是2013年元旦期间签的定金合同,原计划15日签购房合同,突然被通知改为2月底,最后又被通知5月底签合同。如今,开发商方面则表示无法签合同。

“虽然是付的定金,但是当初问题楼盘不出售,那么也许我们当初看的几套当中也已经选定了某套,那几套的价格都已经上涨蛮多,这样我们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东地产》记者致电嘉业海悦售楼处,销售人员的说法互相矛盾。有销售人员表示,目前无新盘供应,何时有新盘也是个未知数。但是另外一位销售人员则告知记者8月底会推新盘。

该销售人员将延期交房的原因归咎为“是因为小高层要和别墅一起交房”。

有交了定金的购房者曾经申请退还定金,售楼处在答应退定金后则再无消息。“跟我们讲说爱起诉就去起诉。”

所有业主心中的共同疑惑是:开发商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嘉凯城旗下公司

工商局网站信息显示,悦昌置业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物业管理,法人代表蒋元昌。

悦昌置业的背后,是上市公司嘉凯城集团。嘉凯城集团2012年财务报表显示,悦昌置业是嘉凯城的子公司的联营公司,2012年度的期末负债总额是467438239.41元。

而这里提到的子公司,就是嘉凯城的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嘉业官网显示,嘉业公司在上海有三个项目,其中之一就是位于奉贤的嘉业海悦。

值得一提的是,母公司嘉凯城的资金情况一直不容乐观。2012年,嘉凯城集团在经历了前两个单季的连续亏损后,旗下项目全线降价销售,并和信托公司合作发起成立房地产基金,却依然无法缓解巨大的资金压力。   

2012年年报显示,嘉凯城的净负债率高达惊人的155.06%,销售净利率由 2011年的 2.89%下滑至 0.39%。2012年实现利润总额为 2 .85亿元,同比下降 8.33%。

业主最为担心的,正是悦昌置业的资金情况。有业主透露,停工是因为开发商和施工方发生资金问题,开发商打算重组。

“要是资金链真的出了问题,成了烂尾楼,我们该怎么办啊?”

针对延期交房的问题,《东地产》记者试图联系悦昌置业,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项目销售经理王翠表示,已经向公司负责人反映情况,但是截止发稿日,记者未收到悦昌置业的回复。

王翠透露,之所以停工,是因为和承建方有合同纠纷:“目前正在沟通,到底何时复工还不清楚。”

业主的抉择

王翠的这一说法得到了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的证实。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开发商和承建方有施工合同纠纷,后来承建方上诉,法院将开发商的楼盘进行了查封,在交易中心做了登记,不能网签,所以停止了销售。”

该工作人员表示,购房者可以申请退房或者走司法程序,房管局也会加强对该项目下一阶段的监管。

“目前要看诉讼到何时才能解决好,双方既然签订了合同,违约责任都有相关的规定,开发商违约了肯定是要按照合同规定来的。”

《东地产》记者采访了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王展认为,对嘉业海悦的业主来说,目前最重要的是对开发商资金状况的正确判断。

他建议称,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的业主,涉及到买卖合同履行的问题,开发商不符合交房条件无法交房,业主在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条款规定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业主可以联合起来给开发商发一个书面函,要求开发商明确告知延期交房的原因、具体何时可以交房,如果不能交房,业主可以保留退房的权利。业主有知情权。”他强调,如果开发商一直未给出明确答复,业主可以走法律诉讼的形式,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违约的条款来。

王展认为,业主需要根据现阶段的房价行情,自主决定采用哪一种方式。“当然,一定要慎重,避免人财两空的情况出现。”

而对于交了定金却没有签预售合同的购房者,王展认为,购房者需要看意向书上约定签合同的时间规定,超过了时间规定,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开发商无偿还能力,那可能拿到的只是一纸空文。

“此时,对开发商的资金状况的判断十分重要,如果不是因为现金流出了问题,而只是因为和承建方的纠纷导致无法交房,那业主可以等一等,如果开发商的资金链出了问题,甚至有烂尾楼的风险,业主一定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尽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王展补充道。

[责任编辑:li_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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