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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素涉商业贿赂 专家称中国对商贿处罚过轻

2013年07月12日 07:47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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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本报记者李柔实习生李浩报道

7月11日,记者从警方获悉,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长沙、上海、郑州多地公安机关,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警方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透露,近年葛兰素史克在华经营期间,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大肆行贿。

同时,该公司还存在采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旅行社开具假发票或虚开普通发票,套取现金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该案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涉案数额巨大。现有充分证据证明,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部分高管和相关旅行社的部分高层人员已涉嫌严重商业贿赂和涉税犯罪。

此外,公安机关还查明,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旅行社以提取会议业务回扣、接受项目好处费等形式大肆收受贿赂。

葛兰素史克公司总部设在英国,以美国为业务营运中心,是全球最大的以研发为基础的制药企业之一,在抗生素、中枢神经、呼吸和消化系统四个治疗领域占主导地位。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公司位于北京,业务总部设在上海、天津和香港,是在华最大的外商投资药企之一,在中国上市的药品包括新康泰克、芬必得、百多邦等。

葛兰素史克在长沙设有办事处,记者11日探访时发现办事处已人去楼空,旁边商户称,几个月前这里就没有人了。物业管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办事处在这里办公已有几年之久,物业费还是一直在按季度缴纳,“最近一季度的物业费都交了”。

[隐秘贿赂]

组织会议+出国考察+期刊发文

7月3日,发改委曾对葛兰素史克进行药品成本调查。业内人士称:“发改委对葛兰素史克的调查并不意外,包括葛兰素史克在内的进口药品的口岸价格与医院最终的中标价格相差几倍甚至10倍,这其中除了运输成本和正常的支出外,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商业贿赂。”

知情人士称:“包括葛兰素史克在内,很多跨国药企有一部分药是自己在做销售,因为这部分药的效果好、竞争小,不用求着医生用。而在中国市场上竞争激烈的品种就要找中国代理商来做,代理商一般只负责医药品种进医院、进科室,而医生给不给病人开某种药,则由企业的医药代表负责与医生沟通。”

据了解,外资药企医药代表的薪酬方式是底薪加提成,任务量的完成与收入直接挂钩。

“医药代表在国外是比较透明的行业,他们的专业性较强,在一种新药研发成功后负责给医生传递最前沿的医药信息,但在中国却变了味。”他说。

“药企贿赂医生是行业的潜规则,但外资药企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和医生之间的关系更为融洽。”该人士解释说,“这些企业与国外的医学院有合作关系,可以组织国内的医生出国学习,作为回报医生会多用进口药。”

据了解,外资药企贿赂医生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组织学术会议、出国考察、出国学习、在国外的学术期刊上定期发表文章。据《法制晚报》

[专家观点]

商业贿赂存在因竞争不公

商业贿赂已成一些行业潜规则,连一些声誉良好、管理严格的跨国企业也未能免俗。法学专家、司法部法治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分析,“这是市场原因造成的,因为市场存在商业贿赂,竞争环境不公平,外国企业因此也采取了同样的商业贿赂手段。当然,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王公义称,更深层次原因则是机制问题。“我国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仍存在一些腐败现象。部分执法者存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现象,一些当权者权力太大,缺乏监督。部分外企也被中国当前的一些‘潜规则’给潜移默化了。”

必须加大处罚力度

不断有人呼吁制定《反商业贿赂法》。王公义表示,“立法当然是必要的,但立法不是根本问题。我们有非常之多的规定,有各种法律规定,有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还有党内很多规定。党内严格规定,接受贿赂5000元就判刑,我们现在就做不到。关键是要严格执法。”

王公义说,现实情况是,一些执法部门往往也受到腐败的影响,进行选择性执法。

王公义说,根据国外经验,必须加重对商业贿赂的处罚力度,“有的国家对于商业贿赂的处罚是很重的,我们国家的处罚很轻。另外,一些国家有商业贿赂的话,声誉受损,‘臭不可闻’,可能面临倒闭风险。中国则不是这样。”记者丁蓉

[链接]

我国对商业贿赂犯罪刑罚存缺陷

我国《刑法》规定,犯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犯受贿罪最高可处以死刑。然而,我国对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处罚仍然是不完善的。

一是财产罚力度不够。部分商业贿赂犯罪罚金刑缺失或欠缺,同时没收财产刑适用范围过窄。

二是生命罚设置过剩。我国刑法规定犯受贿罪可处死刑。从现代刑罚观来看,对商业贿赂犯罪这样一种贪利型的非暴力犯罪处以死刑这种生命罚显然过于苛厉。

三是资格罚设置欠缺。资格罚明确取消犯罪主体在一定限度内再度从事特定职业的可能,对商业贿赂犯罪具有相当的现实功能和远期效应。而我国刑法中唯一的资格罚是剥夺政治权利。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葛兰素 药企 进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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