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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由电网企业转给发电单位

2013年08月01日 03:0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祝剑禾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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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祝剑禾 赵鹏)昨天,财政部发出《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通知指出,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按照程序完成备案。补贴标准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发电成本和销售电价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具体补贴标准待发改委出台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后再另行发文明确。电网企业按用户抄表周期对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目录内的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作为计算补贴的依据。

中央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发电量,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所在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财政部还要求加快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资金拨付,并改进其资金管理,对有关程序进行简化。

根据记者的了解,早在今年年初,北京地区就已经有家庭用户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且实现了并网上传。而国家电网也与其签订了购电协议,按照北京地区脱硫煤0.4元/度的电价收购并网电量。

[责任编辑:li_yuan] 标签:分布式 光伏发电 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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