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证监会:将加强券商内控监管

2013年08月24日 06:28
来源:金融投资报 作者:金讯

人参与条评论

■财经资讯

PE备案与否与企业IPO发行条件无关

本报讯中国证监会2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近期市场热点问题。证监会表示,正在研究修订券商风控指引制度。

日前发生的光大证券事件将券商风控管理推上了前台。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证券公司内控监管,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包括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等,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和执行合规管理和动态风控等内控制度,改进加强信息技术管理,针对券商各项业务提出了具体的内控要求。近年来,在行业发展创新的新形势下,证监会持续强调并不断加强券商内控管理监管工作,一是完善规则制度,根据推动券商改进加强内控工作需要,正在进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研究修订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上半年部署了全行业现场检查,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是主要检查内容。三是在调查处理违规风险问题时,同步检查券商风控环节,发行缺陷和不足的,及时督促整改完善。四是推动培训交流,会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行业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进行交流,推动公司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加强风险管理。经过监管机构和行业的共同努力,目前证券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光大证券事件,仍反映出个别公司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风险管理意识还需要继续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针对光大证券事件暴露的问题,监管部门将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证券公司内控监管。

关于对光大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光大相关业务的情况,发言人表示,此次光大证券的自营业务导致风控指标不符合规定,证监会调查后发现自营等部门内控存在问题,信息系统问题较多,所以决定先行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证券自营业务并整改、追究。其还表示,证监会针对光大证券的调查取证工作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移交会内相关部门审理。考虑到该案属于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待相关工作完成后会及时公布。

对于基金管理人在事件中是否违规,发言人说,根据法规,基金管理人接收光大申购ETF的申请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基金管理人也无权拒绝光大的申购申请,无权暂停申赎。

关于市场对光大乌龙指是否会影响国债期货推出的担忧,发言人表示国债期货推出是国务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各项准备工作还在有序推进之中。

就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发言人表示,正在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进行完善,并没有新的口径变化,将适时发布实施。

针对“国家发改委暂停PE备案、导致PE所投企业IPO申请受到影响”的相关媒体报道,发言人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PE备案与否与企业IPO发行条件无关。其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监会受理和审核企业IPO申请时,如果申请企业的股东存在PE基金,视同一般股东对待,该PE基金是否已在国家发改委或者地方政府部门备案,与企业IPO发行条件无关。

发言人对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管理的情况进行说明时表示,正尽快研究起草统一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法规,法规发布后将基于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础信息,对各类私募基金进行管理,并与发改委建立共同促进私募基金发展的协调配合机制。 金讯

[责任编辑:liuqiang] 标签:证监会 券商 证券公司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