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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816事件交易所如何处置 专家称细化法规才是关键

2013年08月27日 02:3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程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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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8·16事件”被推到风口浪尖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近日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就事件中上证所的行动对媒体进行了详尽说明。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证所在此次事件中的裁量权限或许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相关法规政策在未来需要进一步细化,让交易所有法可依。

光大证券事件发生之后,有媒体质疑上证所在对该事件处理过程中未能尽责。上证所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将其所做的事项逐一披露。而对于为何未采取临时停市以及发布相关信息,以便让市场处于一个更为公平的信息环境之下,上证所同样做出了详细解释。

对于未采取临时停市,上证所称并无先例,国际通行做法中也未有类似案例。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采取临时停市也并非一个完美的处理方案。海通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临时停市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决定,而且也会带来一些难以预料的结果。

在李迅雷看来,由于如今的资本市场日益复杂,事件中的相关交易除涉及上证所外,还有期货市场、衍生品市场连动,上证所在处理该事件时与有关方面沟通也需要时间。“上证所第一时间督促光大证券进行自查,并尽快进行公告。”李迅雷称,“实际上,上证所让光大证券发布公告就等于将事实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对于未来中国资本市场该如何应对此类事件,李迅雷表示,交易所方面的确存在一些改进的空间,主要集中在交易前端的监控。他表示,按照目前的规定,交易的最低数量有限制,但对于一定时间内交易数量的上限则没有规定。“未来是否可以考虑设置一个‘阀值’,让可能会对市场流动性产生冲击的集中、大量交易进行限制,更好地稳定市场。”

李迅雷还表示,监管层也应该出台一些更为细化、更为明确的规定。在他看来,在类似事件中上证所采取临时停市措施目前仍无法可依。“目前的证券法并未对交易所何时可以采取临时停市措施进行明确规定,未来需要将这些情况进行细化,给交易所一个明确的操作指引。”李迅雷表示。

另有分析人士认为,券商程序化交易对中国资本市场而言是新生事物,根据《证券法》规定,交易所只能对卖出证券进行前端控制。为了避免类似“乌龙事件”发生,交易所应当建立证券交易前端控制机制,应该继续坚持“规则先行”。

该人士称,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是各司其职,市场秩序以参与各方归位尽责为基础。资本市场不能仅靠技术手段解决问题,否则非但法律将没有存在的必要,社会也将为此付出更多的成本。法律的存在就是事后问责,而非事前防范。

[责任编辑:wanggq] 标签:上证所 光大证券 李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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