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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内外资拍卖行将可拍卖文物 相关法律已通过

2013年08月30日 14:00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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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内外资拍卖行将可拍卖文物,相关法律调整获全国人大通过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30日讯,《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周五上午获全国人大通过,这意味着上海自贸区内外商从事文物拍卖的法律障碍已经消除。

而据本社了解,自贸区内已经建有配套的保税仓库,能为艺术品交易提供仓储功能。相关人士透露,仓储是艺术品拍卖,尤其是文物拍卖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目前已有国内外拍卖企业与其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已经落户上海的世界最大拍卖行--佳士得。

相关资料显示,佳士得已在全球拥有三个存储基地:新加坡、伦敦和纽约,但在中国境内尚未拥有相关的储存场所。

新华社8月26日消息显示,受国务院委托,商务部部长高虎城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在试验区内允许外商投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业务等12项开放措施,与现行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建议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这些法律的有关规定。方案还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拍卖企业在试验区内从事文物拍卖业务,其文物拍卖资质申请及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纳入现行管理体制。

此前,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包括佳士得在内的外资拍卖行都不能涉足拍卖业中利润最高的文物领域。

[责任编辑:yu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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