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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光大内幕交易造成损失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诉讼

2013年08月30日 16: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陈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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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30日电(记者陈康亮)证监会30日认定,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虽然是由系统缺陷引发,但光大及其相关负责人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和违反券商内控管理规定。

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反所得约8700余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约5.23亿元。对总裁徐浩明罚款60万元,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针对赔偿,证监会表示,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完)

[责任编辑:lanln] 标签:光大证券 证监会 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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