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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罚款5倍是适当和依法的

2013年08月30日 17:12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马婧妤 郭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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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发言人表示,对光大证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倍是适当和依法的,法条规定,可没收所得,并处1到5倍罚款。过往案件处理过程中未采取过5倍处罚,但该案件的处罚快、重、严。依据证监会调查及邀请专家共同论证,共同结论是应对光大证券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对该案涉及的所有违法行为都进行了处罚,包括券商内控法律法规的责任、违反法律禁止的内幕交易行为、违反不得进行信息误导的责任。该案并未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lanln] 标签:光大证券 证监会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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