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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按照证券法顶格处罚

2013年08月30日 17:37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 作者: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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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30日电(杨波) 中国证监会3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时表示,对光大证券是按照证券法顶格处罚,据调查,光大证券乌龙指涉及的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

据证监会介绍,此次处罚结果包括: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亿元。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宣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责任编辑:lanln] 标签:证监会 光大证券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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