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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乌龙案:多地投资者行动 股票基金期货均可索赔

2013年09月02日 23:43
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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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乌龙案”:多地投资者维权已开始行动股票基金期货均可起诉索赔

记者余以墨

光大证券(601788 )“乌龙指”被证监会认定为内幕交易事件之后,舆论讨论最热烈莫过于投资者的索赔问题。哪些投资者满足索赔条件?索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告诉《投资快报》记者,购买相关权重股票、基金、期货并存在损失的投资者,都可以向广大银行提起索赔。

内幕信息披露前违规反向交易

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沪深300、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

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交易所迅速反应、紧急处置,并对光大证券立案调查。

证监会调查后认为,2013年8月16日14时22分公告前,光大证券知悉市场异动的真正原因,公众投资者并不知情,光大证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卖空合理避险,但光大证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着手反向交易,明显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据此,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定,光大证券在8月16日13时(公司高管层决策后)至14时22分在信息公开披露错单前转换并卖出50ETF、180ETF基金以及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共获利7414万元,信息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构成《证券法》第202条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0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2013年8月16日14点22分,光大证券公布《提示性公告》,但仍继续进行内幕交易。2013年8月19日,光大证券公布《重大事项的公告》,确认了此次乌龙指事件的基本事实。

2013年8月30日,证监会通报了对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决定:此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行为,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亿2千3百28万。另外,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哪些人可以索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内幕交易行为“水落石出”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多次提及,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因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将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宋一欣律师认为,根据光大证券信息披露文件、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认定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违法事项成立、致使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失的因果关系成立,故光大证券等违法主体理应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承担由此产生的内幕交易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利息及印花税等。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实施日为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后,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3年8月19日。

故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确定如下,即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后到2013年8月17日之间曾买卖过、并在2013年8月19日起卖出或继续持有:(1)上证50指数、上证180指数、沪深300指数、上证综合指数项下的权重股票(具体另表),(2)50ETF基金、180ETF基金,(3)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且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的投资者。

宋律师同时表示,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基金/期货交易对账单原件原件(从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后第一次买卖至今,交易时间应打印出买卖的具体分钟)、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正式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全文时,投资者即可提起索赔之诉。 

多地投资者维权行动已经开始

宋一欣律师认为,在此次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中,中国证监会从重从快地查清事实、果断处罚光大证券,令人赞赏,并希望中国证监会今后应加強对对冲,套利,程序化交易等创新业务的监管,建立熔断机制。

同时,其强烈呼吁中国证监会应督促光大证券成立赔付基金,赔偿此次内幕交易案的受害者,如同万福生科案。此外,他还建议全国人大以此为契机再次修订《证券法》,国务院出台《投资者保护条例》。同时,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

《投资快报》记者注意到,虽然证监会公布光大证券调查结果仅两个工作日的时间,但是一场席卷全国的索赔浪潮似乎已经开始。

据媒体报道,福建已经有三十位股民打算抱团维权,其中亏损最多的股民,8月16日买入300多万元,次日卖出共亏损30多万。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也透露,目前已有委托人赴其律所接洽索赔申请。

而广州本地一家纸媒昨日报纸也提及,一位广州市民昨日上午已经向广州市番禺区法院提交了起诉书,以“侵权纠纷”为由异地起诉光大证券和上海交易所,要求法院判令两者共同赔偿损失几万元。而这也是“乌龙指”事件发生后国内首批起诉维权案件之一。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

[责任编辑:li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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