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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抱团起诉光大证券

2013年09月03日 15:58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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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证监会对光大证券作出5.2亿惩罚,但乌龙指事件远没有结束,股民针对光大证券的索赔刚刚开始,数十名股民已起诉光大证券,律师认为有两类投资人可以要求赔偿。另有投资者建议设投资者补偿基金,避免后续民事诉讼索赔的成本高昂与程序冗长。

李先生

诉讼之路我愿试一试

李先生做股票有五六年了,他今天上午向记者回忆起8月16日那一天的情景:“上午市场有异动,我就觉得非常奇怪,当时没在意,看到相关板块都启动了,我还在想是不是行情来了。”不过毕竟还是老股民,李先生当天中午就搜集相关信息,然而信息让他觉得局势复杂:“各种传言都有,不过都是说利好,当然也有说是乌龙指的。”随即,在下午开盘前,光大方面予以辟谣否认。听到这一消息,李先生更加坚定认为是利好来了,他下午随即买入十万六千股的国海证券,但没想到过了一个周末,他就损失了16万元,“证监会都定性了是内幕交易,都说诉讼之路不平坦,但我愿意试一试!”李先生坚定地说。

股民

损失最多的达百万

来自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的消息称,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昨天已经委托该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代为提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向光大证券索赔8月16日当日的投资损失。严义明介绍,9月2日下午其向光大证券注册地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已将起诉材料收下,不过他表示,是否予以正式立案审理,尚需要进一步讨论研究,会尽快给予答复。

与此同时,广州、福州的股民也开始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光大证券。广州的这位股民同时将上交所列为被告,福州股民的代理律师称,此次光大乌龙事件,作为监管部门的上交所和深交所也有一定责任,现在一些律师在考虑是否要把交易所一同列为被告。

在北京,也有数十名股民委托律师起诉光大证券。接受委托的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告诉记者,来委托他们的股民有数十名,损失最多的达百万元。

律师

两类投资者可要求赔偿

在此事件中,什么样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杨兆全律师介绍,有两种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其一为期货投资者,在8月16日光大证券操作期间,买入上证指数看多合约并且受到损失的;其二为股票投资者,在8月16日,光大证券撬动股指上涨至光大误操作信息公布期间,买入股票并受到损失的。要求赔偿委托律师的股民需准备好身份证、开户卡,买入卖出股票或者期货合约的清单。

法院会予以立案吗?严义明律师表示,我国《证券法》第76条第3款规定内幕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高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298条也明确定有“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由,因此法院应予以立案。

建议

设投资者补偿基金

此前,在万福生科造假案中,针对投资者设立了投资者补偿基金。这一次,在光大证券事件之后,不少投资者都呼吁要设立补偿基金。但至今,从光大方面仍没有传来相关消息。其实,投资者补偿基金制度,早已成为全球发达金融市场成熟制度之一,即在金融交易定性为违规违法之后,通过对相关投资者的损失进行预估,并在此基础上由肇事方(或关联方)专门设立投资者补偿基金,以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逐笔补偿。

资本市场评论人熊锦秋认为,此前,万福生科造假案中,平安证券主动赔偿方式可避免后续民事诉讼索赔的成本高昂与程序冗长,无论是对责任方还是对于索赔的普通投资者,都无异于是一种解脱,值得推广。其建议,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等民事赔偿可按如下方式操作:光大证券可与此次乌龙指受损投资者的部分代理律师一起协商谈判,然后提出内幕交易补偿方案,投资者如果接受补偿,则表明其自愿放弃向光大证券再行请求赔偿的权利;不接受赔偿,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诉讼成本及诉讼风险。

本报记者于建

[责任编辑:lizy] 标签:光大证券 股民 证券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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