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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改委转发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通知

2013年09月13日 17:32
来源:北京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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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中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北京龙禹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1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9月13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90元和85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本市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后暂按现行价格水平执行。

三、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四、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配送制,元/

非配送制,元/

/

/

90号汽油

9695

9595

9995

7.51

93号汽油

10295

10189

10595

8.03

97号汽油

10894

10782

11194

8.54

98号汽油

 

9.09

0号柴油

8925

8833

9225

7.98

-10号柴油

9479

9381

9779

8.46

-20号柴油

9940

9837

10240

8.87

-35号柴油

10309

10203

10609

9.19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责任编辑:weiyx] 标签:柴油 龙禹 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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