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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方案将定投资准入放宽为要务

2013年09月13日 23:31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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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静宇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渐行渐近。经济观察报记者从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商务委等处了解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已基本定稿。由上海市商务委和发改委牵头组织的上海自贸区实施细则,也已进入收官阶段。自贸区将在9月29日左右挂牌,10月1日起正式运营。

在9月初上海市委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对上海自贸区进行了定位,即上海自贸区是中国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的一项国家战略,他还对自贸区界定了三个原则:不搞黄赌毒、不搞意识形态、不走私。

这三项原则显示出,上海在建设自贸区的过程中,将坚守底线,在最大的可讨论范围内探索实施改革。

准入放宽

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涉及100多项内容,超过一半属于制度创新的范畴,其中,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是首要部分。

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到,上海方面提交的自贸区建设总体方案(草案),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以及试验区功能定位,提出对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服务、文化、社会服务六大服务领域,按照公平准入原则,放宽外商投资的行业准入门槛,包括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权比例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

其中,在金融领域,建议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以及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有限牌照银行;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含分行、支行)从事离岸业务。

航运方面,上海自贸区上报的建议包括: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者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等内容。

在其他商贸服务业中,对资信调查公司、演出经纪、娱乐场所、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都将对内外资实施平等的准入标准。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多方渠道了解到,在开设资信调查公司、医疗机构、演出经纪、娱乐场所、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服务等方面,上海建议在自贸区内放开外商独资设立的门槛或取消控股限制,而在人才中介、经营性教育培训、文物拍卖等领域,也建议允许开展中外合资或合作,部分细分行业外资方可以控股。

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与贸易系副主任、自由贸易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表示,上海在向中央提交的方案中,出于对可行性、获批难度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已经比最初的设想有了很大的变化。“大部分内容应该说通过的可能性很大,但也要待方案正式公布后才有确论。”

在上述开放领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此前限制开放领域。

比如,根据《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需以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形式设立,外商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此次这一限制有可能被打破。

此外,现行法律也不允许外商独资企业从事电信增值业务,外资在中国基础电信业务中所占股份最多只可达到49%,电信增值行业外资股权可占到50%,但不允许独资或控股;中外合资旅行社不得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境外资金也不得控股。

在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遵循的相关法律条例大多也不相同,外商投资首先需要遵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些需要在国内企业的基础上,多遵循一份《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针对外商投资的专项规定。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从10月1日起,在上海自贸区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调整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这一决议意味着,上述由上海方面提出的打破有关外资准入限制,在法律层面已经名正言顺,有望实现。

鼓励“走出去”

在降低外资进入门槛的另一方面,鼓励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打造“对外投资服务的先导区”也是自贸区的一项重点,在上海方面看来,它与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并列为三大重要制度创新。

上海市商务委去年起开展了上海市委一项重要课题,即关于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调研。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时任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要把培育本土跨国公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上海市商务委对外合作处一位副处长表示,在调研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建议,包括制定促进跨国经营、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安排培育本土跨国公司每年2亿元专项发展资金,从资金援助、制度、服务机构完善等方面加强对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支持力度。

上海市商务委建议,要简化境外设立企业和投资项目核准手续,中方用汇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类项目和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类项目,只需要商务部门审批,不需要企业向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简化境外投资企业人员出国(境)手续。

此外,可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做法,在税务政策上加强对培育跨国公司的支持力度,如实行境外投资纳税优惠,包括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和关税优惠,通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税收延付、税款亏损结算和亏损退回以及附加价值征税制等来实现;建立海外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满足一定条件的对外直接投资,将投资的一定比例(如特定海外工程经营管理费用的7%、大规模经济合作和合资事业投资的25%)计入准备金,享受免税待遇,若投资受损,则可从准备金得到补偿;建立海外投资延迟纳税制度,即对公司未汇回的国外投资收入不予征税等。

实际上,在上海提出的自贸区建设方案中,对于鼓励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力促构建对外投资服务的完整体系也有着重表述。

上海提出,对于自贸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将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切实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境外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资源开发类项目以及中方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须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在试点内此项审批或将停止实施;对非金融类的境外投资,将由前置审批转变为加强事后管理。

另外,自贸区鼓励从事境外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应的中介服务。比如,鼓励在试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可能与前海基本类似。

积极观望

上海自贸区的改革红利能否实现,最终要依靠企业的行动。

9月初,浦东“高调”发布首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蓝皮书,并明确指出“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即将运营,跨国总部企业将参与自贸区试点,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中发挥重要作用”。

浦东新区商务委副主任孙永强表示,接下来如何利用自贸区契机,使更多的跨国公司总部真正发挥配置亚太资源或全球资源的能力,是要重点研究的事情。

不少企业对自贸区的研究愿望也十分强烈。中国最大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之一复星国际高级媒体总监王旭东透露,复星目前专门有一个团队,正紧锣密鼓地研究自贸区可能带来的变化。据了解,目前复星国际正在实施“中国动力嫁接全球资源”的投资模式,并参与成立了“中国机会基金”,其主要的关注点就在于中国的成长性市场。

东亚银行近期也特别成立了“上海自贸区金融服务工作小组”,研究上海自贸区可能带来的机遇及未来发展的可行性计划。

据了解,东亚银行已着手落实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网点。若政策许可、条件成熟,不排除在上海自贸区内成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可能性。

在浦东设有地区总部的德国拜耳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德友汉称,企业十分欢迎这种打破壁垒的行动,并希望从中国改革带来的强劲增长中受益。

不过,大部分外资企业仍在积极观望。

上海美国商会表示,他们的会员公司普遍认为上海建设自贸区是一项积极的举措,但由于目前细节还未出台,因此还无法获知具体将从中获益几多。

上海欧盟商会总经理Ioana Kraft指出,他们的会员公司先期是否会在自贸区设立业务,取决于自贸区内外的业务联动操作和实施的范围,如果改革限制于自贸区以内,外商投资的意愿也会有所限制。

许多欧美企业将上海自贸区视为中国未来改革的先行者,认为它将开启许多重要的改革,包括放弃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以及允许外商独资进入此前禁止的领域,如银行、保险、物流等。Ioana Kraft表示,中国正在向更重要的改革迈进,这已不仅仅是言辞上的表示,而是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

[责任编辑:li_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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