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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医院改革没跟上国家政策

2013年10月24日 14:54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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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称 应让社会办医享受公平条件 同时加快医生多点执业立法

医院改革没跟上国家政策

国务院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刘国恩教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称,中国医改的本质和方向应是开放,国家应立法明确社会力量和政府办医应该一视同仁,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投融资及人员聘用等方面均应公平对待。

刘国恩认为,根据中国医疗体制的转型变迁,以及看病贵、看病难的就医现状,中国医改的本质和方向应该是开放。

目前的看病贵和看病难都主要是体现在大医院。北京三级大医院2011年次均住院费高达近2万元;在国外,大医院的服务主体是住院、急症患者,而在中国,大医院就诊人群中至少六到八成是一般门诊患者,这既推高了门诊费用,又挤占了住院资源。

应通过医改,把大量的一般门诊人群引导到广大社区的服务平台就医。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医疗市场就必须“开放”,推动医生多点、自由执业,鼓励社会办医。

2009年国务院医改方案和2012年十二五医改规划,都明确支持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办医,2011年国务院58号文件中就已提出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只是地方和医院迟迟未跟进。

刘国恩提出,应将医改方案变成法律上的手段。立法明确社会办医的市场准入门槛应与公立机构一视同仁,除外资独资外,准入审批应尽快落实下放到各省市审批。同时,对于各地新增医疗服务机构,应优先让社会力量办医。

准入办医后,新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使用土地、用电用水等方面都应参照公立医院的价格标准,其在融资、贷款等方面,相关部门也应开绿灯给予支持。

另外,推进医生多点、自由执业,促进高度集中在公立医院的优质资源下沉。240多万医生被圈在公立医院,加剧了本身就供不应求的人员短缺。

应立法明确医生多点自由执业的责权,同时完善中国医生资格培养和认证体系,逐步取消医生附属在个别“单位”的执业许可桎梏。

医生多点执业不需要设定院长批准条件或辞职,只需必要的备案流程,医院可根据医生的时间进行工作、薪酬的相应调整。(记者 汪红)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医改 医院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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