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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教授斥中企欺诈上市 得知中国股民惨状后情绪缓和

2013年10月25日 11:28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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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财经综合 据财新网10月25日消息,嘉汉林业公司的英文简写是Sino-Forest(中国森林),却被加拿大媒体改写为Sino-Fraud(中国欺诈),可见加拿大投资人的愤怒。

欺诈上市一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顽症,自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立始,二十余年来,欺诈上市丑闻绵绵不绝。去年夏季,在中韩证券法研讨会上,一位韩国教授声泪俱下痛诉中国企业在韩欺诈上市,严重损害韩国投资者。据财新网报道,会后,与会专家王涌告诉他,中国股民要比韩国股民悲惨多了,他的情绪才得以缓和。

中国式欺诈上市早已遭遇反击,浑水(Muddy Water)公司一类的股市鬣狗,专以揭中国上市公司之丑为盈利模式,屡屡得手。山外有山,中国式欺诈上市成为别人盈利的道具,极具讽刺意味。

新网认为,整治中国式欺诈上市很简单,只要修改中国《刑法》第160条即可,将欺诈上市的刑罚,与集资诈骗罪平等对待。但是,19年过去了,此条一字未改,背后的原因是:IPO是国企和权贵阶层的利益渊薮,不能伤及自己人。

除了《刑法》第160条,证券法建构的欺诈上市的责任体系和防范体系看上去是很美的,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律师成为担保人,但是他们无法抵挡制驱动型的欺诈上市行为,所以,他们的命运是悲凉的,要么水清无鱼,要么同污合流,要么无辜殉葬。简言之,他们的制度功能就是“责任花瓶”,他们要为欺诈者承担责任,为官员承担责任。他们的职业气质就此形成了。

[责任编辑:yufang] 标签:律师 立案调查 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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