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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决定: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贸区

2013年11月15日 19: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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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5日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指出,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决定》指出,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要切实建设好、管理好,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责任编辑:wanggq] 标签:三中全会 特殊监管区域 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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