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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2013年11月16日 09:30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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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中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决定》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决定》提出,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城市建设 城市 特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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