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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风起云涌 应对预案焉能缺位

2013年11月26日 03:3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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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逼人,目前我国比特币每天交易量占了全球市场的50%,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市场。因此,简单排斥比特币是没用的。德美承认比特币合法性后,不少国家不少商家已开始接受比特币,“世界首台”比特币自动提款机10月底在加拿大温哥华启用。一旦发达国家形成普遍的协调之势,少数几个国家的力量根本无法阻挡。我国应尽快拿出明确而坚定的态度,制定应急预案。同时,还需联合人民币互换的主要经济体,就跨国监测监管达成一致。

□王大贤

临近岁末,如果要评选2013年度十大金融创新事件,比特币的过山车行情毫无疑问会名列其中。近几天比特币价格暴起暴落,在演绎又一幕惊悚剧的同时,也向世人提出了一个尖锐问题。

回顾比特币短暂的发展历程,用“大红大紫”、“异军突起”形容一点也不过分。2012年底,欧洲中央银行发布的《虚拟货币框架》称,比特币可能是至今最成功、最具争议性的虚拟货币方案。今年初,由法商经营的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央”通过法国政府核准,取得了一般欧洲银行用来辨别身份的国际银行账号,跻身准银行之列。这是在确认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方面迈出的一大步。6月8日,我国香港特区政府批准GBL电子货币交易中心经营虚拟货币兑换业务。8月初,美国德克萨斯州联邦法官裁决比特币为合法货币。8月19日,德国财政部正式认可比特币成为一种“货币单位”和“私有资产”,这意味着与比特币相关的商业活动盈利将被征收税款,但个人使用比特币目前仍将可获得免税待遇。美国则把比特币纳入到证券法的法律体系, 11月18日,美国司法部和证交会举行比特币听证会后表示,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金融工具,将比特币纳入证券法的法律体系中。伯南克表示,比特币等其他虚拟货币“可能拥有长远的未来”,将来或促成一个更快、更安全、更有效的支付系统;美联储无权直接监管虚拟货币,只会在整体上监控。

我国央行副行长易纲在上周三表示,近期不可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但他同时认为,比特币“很有特点”,具有“启发性”,普通民众具有参与比特币交易的自由。

易纲副行长的表态是谨慎的,也是具有相当现实基础的。事实上,比特币在我国的热潮甚至超过了欧美。数字货币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截至9月底,我国比特币每天交易量达1.75万个,市场份额占世界的30%;而到10月底,这一数字已上升到10万个,占到了全球市场的50%,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市场。近日,我国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BTC China宣布,已获得来自光速安振创投和美国光速度创投的A轮投资,融资总额为500万美元

比特币发展如此迅速而热火,也带来了一连串疑问:这种没有传统的政府信用担保、虚拟的数字货币可靠吗?一旦其发展壮大到取代国家货币,各国货币发行当局能容忍吗?投资者对比特币的追捧到底是价值投资还是旁氏骗局,抑或“郁金香事件”?比特币能否扬长避短实现更长远发展?

众所周知,货币有“价值尺度”和“储藏手段”两大基本职能。作为“价值尺度”,货币可用来衡量其他商品的价值;作为“储藏手段”,用以保存财富。这两个职能都要求货币自身具有极强的稳定性,由此成为稳定经济的磐石。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黄金退出货币历史舞台,货币的商品属性已不复存在,现行纸币体系使得人们开始转变观念:一种事物能否成为货币,与其本身的用处无关;只要绝大多数人认可并使用,它就可以成为货币。既然人们能认可一张纸,一串数字代码为什么不行?

比特币问世的背景,是世界性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元稳定世界经济的基石作用受到极大挑战。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在互联网时代,比特币远胜于金本位制,它将现金的不可逆性和电子支付的便捷性结合在一起。并且比特币有效解决了在市场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的问题。它的交易几乎全球同步,不会产生手续费等中间成本。

但任何硬币都有两面。在实际交易中,比特币作为一种没有任何国家和官方机构承担保护责任的虚拟货币,风险之大不言而喻。譬如:难与现行货币和金融体系兼容;价值不稳定;分布和持有很不平等;接受程度小众化等。最关键的是,与Q币等一些现有流通较广的电子货币的管理不同,比特币不存在发行主体,其自有的货币秩序、匿名分布的特点以及对洗钱等非法交易的间接保护,使其很难马上被各国正式认可。事实上,美国各部门的态度也是不一致的,美联储对比特币持支持态度,而美国国土安全部则在今年5月16日冻结了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 拥有的两个银行账户。

正如一位金融专家所言:比特币并非稳赚不赔,也许它的上限可以涨到1比特币兑换10万美元,也有可能一夜之间分文不值。其风险主要有:其一是垄断风险。如果有实力庞大的组织或机构大量挖矿以及收购比特币,只要持币量可以达到总比特币量的25%,就由能力去操控比特币市场。其二是支付风险。比特币是纯粹的互联网货币,其产生、使用与法定货币无关,且其只能购买虚拟产品,存在支付风险。其三是法律风险。由于目前监管方面没有对比特币进行立法,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在遭遇亏损事件后,投资者维权会非常困难。

从更深层次分析,比特币是将货币价值挂钩于强大的计算能力上,而西方发达国家整体领先的社会经济金融能力,使得当前拥有金融霸权的发达国家在比特币领域仍然天然地占据绝对优势、规则便利。打个比方,比特币的计算方法设计使其事实上成为储量有限的虚拟黄金。就其生成机制而言,各国“挖矿”的能力大不相同,德国、美国相继承认其合法性,不仅在于其信息技术领先发展的天然优势,还因为美元和欧元是目前仅有的强势而广泛使用的世界性货币,可以标定比特币这一虚拟黄金的资源价格。同时,德、美率先承认其合法性,有助于鼓励社会参与。而比特币去中心化的特点,实际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各国央行的货币主权,尤其是正在谋取国际化的人民币

简单排斥比特币是没用的。德美承认比特币合法性后,不少国家不少商家已开始接受比特币,“世界首台”比特币自动提款机10月底在加拿大温哥华启用。一旦发达国家形成普遍的协调,少数几个国家的力量根本无法阻挡。(亚洲金融危机的受害国泰国将比特币流通视为威胁,全面封杀。)形势逼人,对比特币,我国应尽快拿出明确而坚定的态度,制定应急预案。同时,联合人民币互换的主要经济体,就跨国虚拟货币监测监管达成一致。

(作者系崛起战略研究联盟秘书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liuqiang] 标签:货币研究 GBL 价值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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