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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连线:专家解读新股发行改革

2013年11月30日 17:56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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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财经讯北京时间11月30日下午,证监会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稿。其中两个问题尤为引人关注,一是证监会表示“预计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另外一点是退市制度或率先在创业板实施,且不允许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

凤凰财经就此连线了各方专家和机构对于新股发行改革进行解读:

桂浩明:50家企业未必集中一月上市不构成重大利空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分析师、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针对明年一月份将有50家企业的问题,他表示:“这个事儿关键是看市场怎么理解,虽然明年一月份将有50家企业完成程序,但并不一定代表这50家企业都会集中在一月份上,对市场不会构成太大影响。”

而针对第二个问题,桂浩明认为创业板不允许借壳和率先实施退市都是之前已经提出过的,在市场预期范围内,对创业版本身不会构成重大利空。

向威达:新股发行意见稿最大亮点转向注册制 利好1类股

凤凰财经讯证监会11月30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发布关于进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凤凰财经第一时间联系长城基金宏观策略研究总监向威达,为网友解读政策亮点及大盘影响。

向威达表示,新股发行意见稿最大亮点属新股发行由审批制逐渐转向注册制,对中国新股改革发展影响深远。

谈及新股发行时机,向威达称此举利好IPO发行企业,企业可以灵活选择发行时间。

向威达说,证监会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值得肯定,预示着向市场化过渡。建议控制好IPO发行节奏,加强信息披露,严格审核。

对于市场影响,向威达表示,IPO重启对投资者心里上产生很大影响,或引发大盘震荡。意见稿提及2014年1月底约有50家企业能够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预计每天2家公司发行上市,恐引发资金面紧张,不利于股市流动性。

“新股发行意见稿出炉对券商股属重大利好,对于中小板,特别创业板中业绩差、估值高,投资者应注意风险。”向威达最后表示。

湘财证券李康:本次发行改革方向明确但有三方面不足

凤凰财经讯 证监会11月30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凤凰财经第一时间联系湘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康,为网友解读政策亮点及大盘影响。

李康认为本次新股发行改革意见有一定突破,但在创新方面也略有不足,其亮点主要有以下4点:

首先、把注册制作为新股发行改革的方向是很明确和正确的;其次,包括灵活选择发行时间,进行预披露等措施将在促进三公方面有较大作用;再次,本次意见给予上市公司更多自主权利,包括发行公司债等;最后,意见突出了监管,包括财务数据不能修改等措施。

但本次改革意见与市场的预期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

1、推出时机不是很恰当,通常来说,当市场处于高位时,进行改革,市场和投资者付出的成本很比较低,现在推出改革不是很好的时机。

2、陆陆续续的分批上市方式,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压力,根据证监会答记者问,明年1月份会有50家企业上市,但仍然还有800余家待上市,仍然会对市场形成一种负面预期;如果选择大批量上市,并且市场处于高位,则对市场并不会形成较大影响;

3、配套措施不足,现在没有优先股措施,险资入市等也未新的举措,这种情况,出台新股改革对市场有一定负面影响。

对市场的影响方面,李康认为,本次新股发行改革意见使市场产生了一种压力,但正如部分认为那样,利空出尽是利好,在年底前应不会有其他措施,或许还有阶段性行情。

南方基金杨德龙:IPO开闸可能吸引大量资金打新

凤凰财经讯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在微博表示,由于IPO暂停已经一年有余,开闸后可能会吸引大量资金打新股。如果新股实行批量发行,可能会抑制首日爆炒。新股发行由审批制逐渐转向注册制,可能会增加股票供给,降低发行价,增加退市数量,对A股影响深远。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意见对中小及创业板冲击更大

凤凰财经讯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新股发行改革意见,对此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表示IPO重启已经在市场的预期之内,预计对大盘的影响应该不大,排队上市的企业中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较多,对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冲击应该更大。

侯宁:别把IPO启动当利空没准上来的股票都大涨

凤凰财经讯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独立财经观察家侯宁表示,十一前找我们座谈就是讨论此事,根据修改意见,信批做得应该比较扎实了,集中上市也有可能,所以不要把IPO启动看做什么利空。没准上来的股票都大涨。

李大霄:《意见》保护中小投资者抑制炒新是正确方向

凤凰财经讯证监会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对此英大证券李大霄表示,《意见》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调整新股配售机制,更加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约束发行人定高价,抑制投资者报高价,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为。评:抑制炒新是正确的方向。 

此外,李大霄还表示,注册制改革需要法律修改,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也需要市场的逐步适应和过渡。

民生证券:通过机制设计降低溢价发行 三类股将遭抛弃

民生证券宏观管清友张媛

证监会本周六临时加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我们之前预计三中全会后《意见》出台,时点符合预期。按照过去经验,《意见》出台后大概两周左右给出发行批文,预计12月底或2014年1月初陆续有公司IPO。

总体评价:证监会放松审批,加强发行人的自我监管,通过机制设计降低溢价发行。短期,前五十家拟上市公司经过证监会多次财务核查,质地优良,存量资金将从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流入,加剧市场恐慌情绪,伪成长、伪主题、伪创新将遭抛弃。长期来看,向注册制的过渡明确。若经济增长稳定,流动性配合,则优先股(带入长期资金)+市值配售(稳定公募机构)有利于稳步提高股指中枢。发行人发行溢价空间降低,股票一级市场价格向价值逐步回归。

逐条解读如下:

1、提高拟上市公司的质量,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加强社会监督”。

2、审核制逐步向注册制的过渡,三个月即为过渡阶段时点,亦为未来申报发行时点,监管层自我约束向市场化转变。“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3、允许存量发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公开披露。”

4、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理赔机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

5、五年改三年,加强可操作性。“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提出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预案应包括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6、优先股提上日程,未来将成为重要的融资方式。“鼓励企业以股债结合的方式融资。”

7、新增溢价发行的举措。“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8、回拨比例下调,利好机构投资者。“调整网下网上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9、市值配售的概念初现,长期来看,二级市场抛股打新受到抑制。“改进网上配售方式。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网上配售应综合考虑投资者持有非限售股份的市值及申购资金量人,进行配号、抽签。

10、公募基金与社保基金主导发行定价机,有利于机构投资者。 “网下配售的股票中至少40%应优先向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上述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投资者进行配售。”

[责任编辑:lan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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