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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驳回吴英诉东阳政府案再审申请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郝成北京报道

广受关注的吴英诉东阳市政府案,虽然在半年前最高院法官极罕见地亲赴浙江高院举行了听证会,但近日,最高院驳回了其再审申请。

6月17日,父亲节,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赶往北京,从代理人蔺文财处得知了这一消息。这份(2017年)最高法行审299号裁定落款时间则为5月3日。

本次裁定所涉诉讼,实际最早始于2013年:2013年5月9日,吴英案代理人蔺文财向金华中院递交行政诉状,诉请确认东阳市政府行政违法,并将东阳市公安局列为第三人。起因是,吴英在法院被判有罪之前,东阳市政府已经开始处置其企业和个人名下的财产了。

裁定书载明:“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案中,东阳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2月10日作出的《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公告》主要内容为:本色集团及吴英涉嫌犯罪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财产清算核资组对本色集团及其相关公司开展资产清理审计登记工作;明确债权人权利登记时间地点;广大人民群众应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等。上述公告的内容并未实际改变申请再审人的权利义务状态,原审裁定据此认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裁定对本案再审申请人的起诉不予立案并无不当。”

2018年1月26日,最高院立案庭派人前往浙江省高院,就吴英诉东阳市政府一事,举行立案再审听证会。该案此前已由金华中院、浙江省高院两级法院裁定,均不予立案。

吴英案代理人蔺文财曾将听证视作吴英案出现转机的积极信号:“可以说这是2012年改判死缓以来,6年中最大变化,令人欣慰。”

“听证会上,我们也向最高院讲了前因后果,包括现在吴英的资产实际远远大于债务的,即使还了债务,本色集团和吴英仍是亿万身家。最高院就此细致过问了各个资产的具体情况,这令我们很意外。”蔺文财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天最高院也认真听取了他们对吴英案中其他涉及行政违法、不当行为的反映。

吴英于2007年2月7日被东阳市警方在北京首都机场控制,此后于2009年被判集资诈骗罪,死刑;2012年最高院发回重审,当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改判吴英犯集资诈骗罪,死缓。目前,吴英已经服刑近12年。

当然,吴英案中最受关注的当属刑事申诉,但《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向浙江省最高院申诉后,迄今未获任何变化——浙江省高院既没有驳回也没有受理。

另据了解,最高院的本次裁定下发之前,曾更换了审判长,现在裁定书上出现的审判长为包剑平,其曾为浙江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李志强与尹颖舜。

[责任编辑:李梦淙 PF084]

责任编辑:李梦淙 PF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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