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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过渡资金 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30万


来源: 凤凰网财经

凤凰网财经7月18日讯(杨芳)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钦州银监分局的处罚公告。因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利用客户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钦州银监分局对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公告显示,因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利用客户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江开汉、李仕昆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钦州银监分局对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江开汉、李仕昆分别给予警告。作出处罚日期为2018年7月4日。

天眼查显示,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2008年,法定代表人为陈凤梅,注册资本为4.01亿元,曾因金融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被他人或公司起诉多次。子公司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番坡信用社曾因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杨芳 PF057]

责任编辑:杨芳 PF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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