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 > 财经新闻 > 国内 > 正文 |
|
虽然酝酿两年之久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至今仍未出台,但各家银行已经开始了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更进一步的合作
对于那些为了几十块钱汇款而泡在拥挤不堪的银行营业厅的人们来说,第三方机构提供的相关交易支付服务的一丁点“进步”都显得尤为重要。
据悉,正在讨论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将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规范。而此前的意见稿中,央行已经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起步门槛做了明确限制,同时,对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系统申报和年检机制等都有详细、严格的规定。
“自我监管”
市场普遍认为,《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出台后,银行将依然在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第三方支付公司还是只能以个人和企业的小额支付为主要目标,比如支付宝单笔日常交易金额一般都在10000元以下。
由于交易金额不大,商户交纳的清算支付费也小,第三方支付公司只能依靠增大交易流量来增加收入,边际利润较低。而且相对资金的起点和终点都在银行,支付过程产生的手续费收入大部分还是归银行。
因此,尽管《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从2005年发布至今已有两年,但监管层对于如何管理第三方支付的问题久拖未决。而出于对未来政策未知的担忧和发展的需要,第三方支付公司必然要进一步与银行保持更紧密关系,即使监管办法尚未出台,第三方支付公司也会主动向银行靠拢,接受“监督”。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支付宝已经和工行签订协议,由工行为其提供资金托管服务,每月出具一份《客户交易保证金托管报告》。这成为国内第一家主动要求银行监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我们完全可以不这么做,但是为了让用户放心,我们觉得非常必要。”支付宝一位人士对《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时报》记者说。
潜力与合作
公开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为164亿元,年增长率为122%。2006年该市场规模将达到330亿元,未来几年的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预计2010年将达2800亿元。
面对这其中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各家银行显然不愿意只当配角。据相关人士透露,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等多家金融机构已经开始与第三方支付机构频频接触,谋求更深层次的合作。
“支付清算组织人民银行的定义是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银行做资金结算,存贷汇,而支付宝现在主要做的是网上购物,所以我们和银行的合作,对中国整个支付清算体系来说是一个有益的补充。因为有很多小的网站交易,银行没精力去提供服务,所以这对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是一个机会。”支付宝总裁陆兆禧对于与银行的合作表现出十分开放的姿态。
作者:
刘洋
编辑:
徐会玲
|
Google提供的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