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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家银行认定"第二套房" 不考虑公积金贷款
2007年10月16日 16:05中国经济网投票数: 顶一下  【

记者今天上午证实,中行、交行、光大、深发展等银行在认定“第二套住房”时,不将公积金贷款考虑在内。

央行和银监会上月底下发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四成,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由于这项新政并未提及公积金贷款,因此有银行理解为,该新政主要是针对商业性房贷,因此银行不一定要将公积金贷款纳入参考项,对资金相对充裕的大银行而言,若是出于扩张业务的考虑,完全可以对相关借款人执行相对优惠的条件。

另据《京华时报》报道,上周末,央行、银监会召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会上,监管部门为第二套房的认定定下三大基调,其中,公积金贷款不列入第二套房参考项便是其中之一。

也有银行考虑公积金贷款

今天上午,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中国工商银行房贷受理机构得知,该行在对“第二套住房”进行界定时,是考虑公积金贷款的,即第一套若贷了公积金,第二套在工行再贷款,就要提高首付和利率。

此外,华夏银行也认定:公积金贷款视同贷款,只要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再贷款购房,则要执行“首付不少于40%,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的房贷新规。

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商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不提首付

记者另外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现行政策,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不存在用公积金贷两套房子的问题。如果是购买第一套房选择商贷,第二套房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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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首付和利率提高促大户型房产成交上涨

记者上午从链家地产、中大恒基等房产中介了解到,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和利率的房贷新政出台两周以后,10月上半月120平方米(含)以上的大户型房产的客户登记量比9月同期上涨了一成多。

链家地产副总经理金育松认为,其原因在于房贷新政冲击了消费者“以房养房”的置业想法,促使初次置业的消费者倾向于选择购房“一步到位”的消费方式,这直接促进了大户型房产需求。(张焱)

来源:法制晚报

   编辑: 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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