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控股
吴氏“家天下”的两大后果
吴、盛两大家族内部人分享“面包”控制权
桃李面包的前身是沈阳市桃李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23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07年7月2s日,桃李面包发起人吴学群与吴志刚签署《发起人协议》,将桃李有限整体变更为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显示,桃李面包主营面包、月饼和粽子,面包是主打产品,占销售额的95%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桃李面包身上深深的家族企业烙印。根据招股书,其136名股东均为自然人,实际控制人为 吴学群、吴学亮、吴志刚及盛雅莉,合计持股79.11%。其中,吴志刚和盛雅莉为夫妻关系,吴学群、吴学亮分别是次子和三子。再加上家族亲属的入股,桃李面包被家族“内部人”控股约97%,从而容易产生两大恶果:
图为:桃李面包前八大股东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1、家族股东与庄家联手操纵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桃李面包这种“一股独大”的家族式企业,机构一般不愿意过多介入,导致二级市场股票少有基金参与,因此更容易被游资、私募控盘。加上这类公司私密性强、利益关系明确,家族股东和庄家联手操纵市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更大。
2、“内部”大股东侵害“外部'小股东利益
据资深观察人士表示,家族上市企业最大的问题是一股独大,公私不分。大股东常常被财富转移的诱惑驱使,侵占外部小股东的权益。同时,由于家族企业存在资源、能力边界,授权文化和接班人问题,成为阻碍其基业长青的重大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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