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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改杭州交锋会文字实录

2009年11月18日 13:54
来源:凤凰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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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财经讯 今天上午,旨在研讨山西煤改政策的“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与企业投资信心”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以下为上午会议实录。

主题:“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与企业投资信心研讨会”

———如何破解山西煤矿整合困局

时间:2009年11月18日(上午)

地点:三台山庄天朗厅

主持人: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我们感谢远道而来的专家,感谢在座的各位记者和法律工作者。这里我首先要感谢一下杭天信律师事务所的何长明律师, 感谢他们给予“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与企业投资信心研讨会”的全力支持,专家毛寿龙先生,为我们这个会议出了很多力,在这里一并表示感谢。

这次会议是一个纯学术,纯研讨的会议,希望每一个专家,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发表对本次会议主题的见解。

在这里我首先说一下,事实上“煤老板”这个称呼我个人认为不是很恰当,因为煤老板在大多数人看来是一个贬义词,但是现实生活中煤老板分两种,一种是取得正常开口的经营户,另一种是黑口子,而目前社会对“煤老板”的理解应该后一种含义多一些。

本次会议我们是想与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与会的专家学者共同来探讨一下“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与企业投资信心”这个话题,作为协会我们无非是想搭建一个彼此沟通的平台,非常遗憾的是今天山西省政府相关部门部门没有来人。

今天的第一个议题: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有2000多个企业家会员,上个月下旬我们开了一个沙龙,很多房地产企业的老总跟我说,他们对山西煤炭的并购事件很有压力。我说跟你们有做房地产什么关系。他们说,“你不能这么看,如果说山西的煤矿可以用这种方法来收并购的话,你说房地产的土地是不是国家所有,我们获得是一个开发权,会不会也按照山西煤炭的并购重组的方法对房地产市场也这么做,甚至于水电行业——水电也是国家重要资源,是不是小水电以后也会这样做,提出这几个话题,我感觉比较沉重。

请教一下律师朋友们,你们认为这个话题从法律概念上面来说是不是通的,首先问一下我们何长明律师,这个话题你认为从法理来讲是不是通的。

何长明:我们中国宪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土地水流以及地下矿产资源都是属于使国家所有。如果用于开发的土地以及其他矿产水流地下资源都是国家所有,而且国家所有不能改变,按照这样的规定,山西煤炭整合方式,对房地产及其他的资源行业,可以说是相通的。

蔡骅:你们认为这些企业的担忧有没有依据?

夏业良:完全没有,因为作为一个整体趋势,不是在一个局部的地区,而是带有全局性,至少从官方来讲有一个战略的方法,战略会打破以前的预期,市场化逆市场的格局。

蔡骅:夏老师讲的是一个开端,或者一个影子?

夏业良:现在已经不是开端,现在已经进行到正面推进的阶段,从铁板事件这个更小的案例可以看到信号,当时国内不够重视,现在愈演愈烈,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状况。

蔡骅:会起到什么作用?

夏业良:起到负面的作用。

史晋川:首先我觉得议题有一个问题,我是浙江的经济学家,对浙江的经济,大家都没有怀疑的,今天的发言跟籍贯没有关系,我个人觉得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第一,不要去轻易怀疑对方的动机,即使怀疑山西省政府是居心险恶,你也要在工作做完之后再得出结论,第二,首先把实施层面问题搞清楚,事实层面问题不搞清楚,抽象到某一个层次,比方说国进民退,这样的问题很容易带偏向性的声讨会,跟主持人讲的会议目的会有偏差,事实层面东西非常重要。

[责任编辑:wang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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