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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度用电标准量引争议 沪普通家庭基本不够用

2009年11月23日 08:14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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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早报记者 李晓辉

国家发改委在11月19日公布非居民用电价新标准的同时表示,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因此,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

随后,有媒体报道称,上述“三档”中的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昨日,这一“标准”已被国家发改委否认。

事实上,“每户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87度”对不少家庭而言,确实是不够用的。

有上海市普通市民杨彦(化名)对早报记者表示,通过价格杠杆的方式促进居民节约用电,他们是非常支持的,不过“87度”至少对于他们家来说,并不够用。

以杨彦两口之家用电10月账单为例,共计电费51.20元,其中峰时用电64度,0.617元/度,谷时用电38度,0.307元/度(峰谷时段划分,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杨彦表示,他们一家属于非常省电的,每天下班到很晚,白天家里除了冰箱几乎不用电,而且上个月空调也几乎没有用。

早报记者又随机调查了几位工薪两口之家,他们都表示,在10月份的家庭用电消费金额在70元左右,那么实际消费也已经达到了120度。而夏、冬两季需要使用空调,费用至少要翻番。如果是家庭人口更多、房屋面积更大,所耗用电量则会更大。

据悉,目前日本的相关标准为120度,韩国为100度,埃及为50度。业内分析,很有可能政府相关部门参考了这些国家的“平均值”。另外,也平摊了中国所有省份的户均用电水平,从而得出的“87度”这个“平均值”。

杨彦表示,既然上海市电价上调的水平高于全国的平均数,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各地的梯级分档也区分地域差异呢?毕竟上海市在国内属于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电力消费水平比西部地区水平要高这是正常的。这个“87度”也要有地区差异才合理。

杨彦强调,还是应该以各地普通工薪层为准,比如住房面积,家电使用水平等。这与节约用电以及公平性原则,并不违背。  
 

地区

月用电量

电价

浙江省

50度以内

0.538元/度(其中峰电价0.568元/度,谷电价0.288元/度)

51度至200度之间

0.568元/度(其中峰电价0.598元/度,谷电价0.318元/度)

超过200度

0.638元/度(其中峰电价0.668元/度,谷电价0.388元/度)

四川省

60度及以下

0.4724元/度

61度至100度之间

0.5524元/度

101度至150度之间

0.5824元/度

超过151度

0.6324元/度

福建省

150度及以下

0.4463元/度

151度至400度之间

0.4663元/度

超过400度

0.5663/度

合表用户

0.4643/度

[责任编辑:wan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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