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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股指期货保证金比例12%是最低要求

2010年02月08日 22:04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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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8日宣布,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正式实施,维持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的开户“门槛”,并表示在股指期货推出初期,保证金比例将适度上调。

对于市场关注的保证金比例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12%是最低要求,在推出初期肯定要更高,期货公司也要在中金所收取的保证金基础上再加点向客户收取保证金。周边市场在股指期货刚推出时,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也比较高。“推出初期肯保证金一般覆盖1.5个涨停板比较合适”。

[责任编辑:lilei] 标签:股指期货 保证金比例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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