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在逃记者”仇子明

2010年07月29日 06:26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陈净 实习生 史燕君

0人参与0条评论

7月28日,针对记者仇子明被全国通缉一事,《经济观察报》正式发表严正声明,称将坚持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并正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

27日,一则“记者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经济观察报》的声明表示,仇子明在报道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经济观察报》还表示,他们正在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等机构申诉,反映相关情况,并呼吁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采取维权行动,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同时“将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卫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正当采访报道权”

据媒体报道,5月上旬以来,仇子明得到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在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嫌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的新闻线索后,对此事开始调查并写了3篇文章。其间,王白浪多次对记者及报社实施危机公关,并要给予“封口费”,均遭拒绝。

据了解,仇子明进入该报工作不到半年,工作表现极为优秀。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一案的多篇稿件,经过报社严格的“三审”流程后刊出。在报社方面看来,报道不存在任何问题。目前,仇子明已经不敢到报社上班。

有媒体从浙江遂昌警方采访获悉,仇子明确实已经被列为网上通缉人员。通缉人员登记列表中的“案件类别”一栏中显示,仇子明涉嫌的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

《经济观察报》律师项武君说,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首先是捏造事实,导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但仇子明的报道证据获取非常扎实。

[责任编辑:lizy] 标签:仇子明 经济观察报 在逃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